化工工程师报考条件?
一、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十条要求,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基础考试:
(一)取得本专业(指化学工程与工艺、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制药工程、轻化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等。)或相近专业(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环境工程、安全工程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二)具有本专业或类似专业的大专学历,从事化工设计工作满一年。
(三)取得其他工程专业学士以上学位,从事化工设计工作满一年的。
二、基本考试合格,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专业考试:
(一)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化工设计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类似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化工设计工作满3年。
(二)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从事化工设计工作3年;或者取得类似专业硕士学位后,从事化工设计工作4年。
(三)双学士或本专业研究生毕业后,从事化工设计工作4年;或双学士或类似专业研究生毕业后,从事化工设计工作5年。
(四)取得本专业教育评价合格的学士学位或者学位,从事化工设计工作4年以上;或者取得本专业教育评价不合格的学士学位或者学位,从事化工设计工作。五年以上;或者取得学士学位或者类似专业学位,从事化工设计工作六年以上。
(五)取得本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化工设计工作6年;或者取得同类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化工设计工作7年。
(六)其他工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化工设计工作累计8年。
三、自2002年12月31日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免予基本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一)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化工设计工作累计5年;取得同类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化工设计工作累计6年。
(二)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从事化工设计工作6年;或者取得类似专业硕士学位后,从事化工设计工作7年。
(三)本专业双学士或研究生毕业后,从事化工设计工作7年以上;或类似专业双学士或研究生毕业后,从事化工设计工作8年以上。
(四)取得本专业学士学位、学位,从事化工设计工作8年;或者取得类似专业学士学位、学位,从事化工设计工作9年。
(五)取得本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化工设计工作9年;或者取得类似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化工设计工作10年。
(六)其他工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化工设计工作12年。
(七)取得其他工程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化工设计工作15年。
(八)取得本专业中专学位后,从事化工设计工作累计25年;取得类似专业中专学位后,从事化工设计工作累计30年。
扩展资料:
化工工程师考试大纲:
1、公共基础:高等数学、普通物理、普通化学、理论力学、材料力学、流体力学、电工电子技术、工程经济、计算机与数值方法、职业法规;
2、专业基础:物理化学、化工原理、过程控制、化工设计基础、化工污染防治;
3、专业考试大纲:物料、能量平衡、热力学过程、流体流动过程、传热过程、传质过程、化学反应动力学、化工工艺设计、化工工艺系统设计、工程经济分析、化工工程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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