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督导调研各区林长制实施
为确保6月30日前全面建立林长制,4月13日至18日,深圳市林长办赴南山区、宝安区、光明区和龙岗区督导调研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现场考察了森林、湿地等自然资源本底情况、灾害预防和巡查等管理情况;会议听取了各区林长办全面推行林长制的进展、困难和下一步计划;针对古树名木、湿地保护、森林病虫防治、执法等进行了研讨。
督导组强调,各区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联动,落实好主体责任和属地责任,进一步提升林业治理现代化水平。编制《实施方案》要总揽统筹全区,结合资源禀赋等自身条件制定举措。要增强紧迫感,倒排时间任务,尽快出台《实施方案》和配套制度,尽早筹备召开林长制动员部署大会,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目前,深圳正举全力全面推进林长制。各区组织体系已全部建立;坪山、龙华、深汕特别合作区的实施方案已出台,并召开了动员部署大会;其他各区也正抓紧出台实施方案和配套制度,动员部署工作有序开展。部分街道明确了林长制推行的领导机构和工作职责,抓紧落实经费,充实护林员和监管员队伍,林长制责任体系正逐步建立。(陈日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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