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五峰建立“林长+法院院长”协作机制
近日,湖北省宜昌市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印发通知,探索建立“林长+法院院长”协作机制,为林长制高效运行保驾护航。
五峰县重点明确 9项职责:建立涉林执法司法保护体系,建立协商交流机制,促进林业执法与生态司法职能有机衔接,建立涉林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立林业生态修复联动机制,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司法确认制度,服务保障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开展绿色法治宣传,加强与周边县市交流合作。
五峰县将依托“林长+法院院长”协作机制,推动林长制与生态司法有机融合,推进森林资源多元共建、共治、共 享 ,打造森林资源保护执法司法协作机制“五峰样板”。(黄祥丰 严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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