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兰州发布第1号总林长令
2月16日,甘肃省兰州市印发了第1号总林长令——《关于切实加强林草资源保护工作的令》。
兰州市总林长令要求,全市各级林长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切实担负起林草资源保护发展责任,全面履行林长职责,开展林长巡林检查督导,加快推进林长制体系落地见效。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层层压实保护发展林草资源的主体责任,尽快明确年度工作任务,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健全机制,统筹力量,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全域覆盖、源头治理长效机制,确保林长责任体系协调有序、高效运行。
总林长令要求,要持续加强林草资源保护管理。扎实推进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科学划定林地保护等级,防止林地草地资源流失。贯彻落实基本草原管理规定,加强草原保护管理,推进草原生态修复,促进草原合理利用。完善落实草原禁牧休牧、草畜平衡制度,依法查处超载过牧和禁牧休牧期违规放牧行为。严格执行年森林采伐限额、凭证采伐林木规定,控制森林资源消耗。切实抓好全市打击毁林专项行动、森林督查发现问题查处整改工作,保持打击破坏林草资源行为的高压态势,确保林草资源安全和林区秩序稳定。要进一步压实森林草原防火各级政府属地管理责任,要全面履行防火和安全生产职责,加强值班值守。强化重点人群、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管控,积极开展森林火灾风险普查,着力消除火灾隐患。加强扑火队伍和装备建设,配齐配强防扑火装备,加强防扑火技能训练,不断提高森林草原火灾综合防控能力。从疫情源头管理、种苗产地调用等方面关口前移,加大检疫执法力度。从松木生产、加工、使用方面查清来源和调用流向,全面溯源监管。在重点林区及时处置枯死松树,实行监测网络平台化管理,做到监测全覆盖,无死角。
总林长令要求,要积极推进自然保护地建设。认真落实《兰州市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全力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和“绿盾”行动反馈自然保护地环境问题整改,着力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和勘界立标,建成符合兰州市实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确保全市重要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和生物多样性得到系统性保护。加大修复力度,逐步提升自然保护地生态功能,实现自然资源的永续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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