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全面推行林长制
林长制是指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由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林长,其他负责同志担任副林长,构建省市县乡村等各级林长体系,实行分区(片)负责,落实保护发展林草资源属地责任的制度。
广州市现有林地面积428万亩,森林覆盖率41.6%,森林蓄积量1955万立方米;建成区绿地率40%,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5.52%,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7.33平方米,综合公园38个、专类公园47个、社区公园112个、游园(口袋公园)888个;自然保护地面积115万亩,森林公园92个,湿地公园25个。
为全面提升森林、湿地、公园、绿地等生态系统功能,进一步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保护发展林业园林资源的主体责任,2021年8月27日,广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广东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广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指出,各区、各部门要强化顶层设计,推进统筹治理,落实惠民举措,将林长制打造为提升人民幸福感和获得感的助推器,推进生态惠民取得实效。
强化顶层设计
推行林长制广州在路上
广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林长制工作,成立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任常务副组长、市委副书记和分管林业园林工作的副市长任副组长;由19个市直部门和单位组成的广州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市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和林长会议、巡查、信息管理、督查、部门协作、考核等六项配套制度。按照党政同责、属地管理、全域覆盖的原则,全市11个区,均成立了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目前,全市已落实各级林长名单,设立四级林长9411名,其中市级林长15名,区级林长164名,镇(街)级林长1481名,村(社区)级林长7751名,基本构建起市、区、镇(街)、村(社区)四级林长体系。
靶向发力,明确各级林长责任区域。全市按照行政区划和林业园林资源等特点,确定各级林长责任区域,已设立责任区域3992块,其中市级林长责任区域11块,区级林长责任区域 179块,镇(街)级林长责任区域1123块,村(社区)级林长责任区域2679块。同时,构建以村级林长、基层监管员、护林护绿员为主体的基层“一长两员”资源源头网络化管理机制,共设置基层“一长两员”13726名,将巡山护绿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块。
探索“两山”转换路径,大力发展绿色富农产业。2020年,广州市增城区作为全省林长制的试点区县,大胆创新,积极探索“产业林长”新机制,选取森林资源的北部代表派潭镇进行首个“产业林长”试点,号召经营林地面积超过500亩的承包户担任“产业林长”并签订承诺书。在坚守生态红线的同时,大力挖掘森林资源的经济效益,取得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强化、绿色富民产业兴旺、民生福祉不断增进的成效,为增城区率先探索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提供有效路径。林长制实施一年多来,增城区派潭镇森林资源的生态、经济、社会功能进一步强化,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优良生态产品、优质生态服务的需求不断得到满足,初步实现了生态保护、绿色发展、林业惠民三位一体良性循环。截至目前,派潭镇已确立产业林长20名,涉及林地总面积约7.1万亩,涉及产值约2.5亿元。
八大任务
构建林业资源保护发展长效机制
保护森林资源。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禁止毁林开垦,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保护湿地、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
科学开展国土绿化和生态修复。实施水源林、低效林改造、碳汇林等重点林业生态建设工程,提升森林质量;推进生态环境脆弱区域、湿地、红树林保护修复和水鸟生态廊道建设。
加强森林资源监测监管和有害生物防控。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完善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体系;建立健全联防联控机制,提升生物灾害防控能力。
提升依法治林护绿水平。规范林业园林行政管理行为,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开展法治宣传和法制教育。
加强森林防灭火工作。坚持森林防灭火一体化,压实森林防灭火责任;开展森林防火日常巡护、火源管理、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强森林防灭火队伍建设和宣传教育。
深化森林资源领域改革。巩固深化国有林场改革成果,探索创新森林经营体制机制,积极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加快林业新业态发展,打造富于特色的生态品牌。
推进城乡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提升城市绿化生态功能、绿地和公园景观品质,打造花城品牌,开展乡村绿化美化;加强城乡公共绿化日常巡查,开展古树名木管护和抢救复壮。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构建以村级林长、基层监管员、护林员为主体的“一长两员”源头网格化管护架构,完善护林员制度,建立上下联通的智慧林长综合管理平台。
三大亮点
建立具有“广州特色”的林长制制度体系
系统治理,全域覆盖。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将全市森林、自然保护地、湿地、公园、城乡绿化等所有林业和园林资源,按属地管理原则全部纳入林长制体系,形成城乡一体、全域覆盖、系统治理、协调发展的大绿化格局。
因地制宜、一区一策。各区根据自身林业、园林绿化资源特色和生态保护定位,制定符合本区域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落实措施。从化区依托森林资源禀赋优势,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创新“绿谷”,大力发展森林生态产业;海珠区以海珠湿地为核心,以完善“江、涌、湖、林、园”生态网络体系为目标,着力提升生态水平;花都区积极解决护林队伍“短板”,专职护林员从130人增加到179人,护林员统筹配备到各镇(街)。
积极探索,创新模式。各区大胆创新,积极探索“林长+”模式。从化区突出自然保护地管理和森林资源保护监督,探索设立“保护地林长”“检察林长”;番禺区根据院校多、校园绿化面积大的特点,专门设置“高校林长”;海珠区首创以村(社区)级林长、村挂职(驻社区)民警、绿管员、护绿员组成的“一长一警两员”末端管护机制;黄埔区将古树名木养护工作纳入林长制;南沙区落实森林树木、古树名木保护责任制,每月定期安排巡查记录森林树木、古树名木的生长、病虫害情况;越秀区将绿化巡查保护纳入区综合网格体系,实施网格化管理。(陈日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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