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多地深入推进林长制落实落地
近期,昆明、玉溪、普洱、大理、丽江、怒江、迪庆等7个州(市)在巩固全面建成林长体系成果基础上,坚持高位引领、聚焦重点、创新举措,推深做实林长制。
昆明市
昆明市主要领导到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开展巡林调研,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担当作为,认领巡林督导任务。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建立四级林长体系并通过验收;要强化林草资源保护等措施,将林长制落到实处;要高度重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多措并举减少火灾发生;要统筹保护与发展关系,探索发展当地特色林业产业。
玉溪市
玉溪市发布市级总林长第1号令,要求各级党委、政府把推行林长制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各级林长要履行职责,强化担当,围绕森林覆盖率等4项指标和生态资源保护等6项任务,抓实巡林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压实责任,健全体系,构建机制,确保工作全面推进、任务有效落实、走在全省前列。
普洱市
普洱市召开林长制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听取2021年林草重点工作情况,对全面推进林长制落地见效作部署要求。审议并原则同意《贯彻落实林长制实施方案》《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管理责任倒查追究办法(试行)》《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开发利用“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
大理白族自治州
大理州主要领导分别到祥云县、大理市巡林调研,要求把森林资源保护摆在突出位置,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系统治理;推进林长制落实,明晰各级职责,把森林资源保护到位;严守生态红线,抓好禁牧工作,加强生态资源管控和修复;抓实巡林护林和森林防火防灾,推进绿色革命,提升生态功能,统筹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州检察院、州林长制办公室召开“林长+检察长”联席会,对全面建立推行“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作研究部署。
丽江市
丽江市主要领导到玉龙县开展巡林调研,强调各地要做实做细林长制,实现林长布局网格化;要配齐基层人力物资,确保林长制、森林防火和资源保护措施落实落细;要统筹保护与发展关系,发展并做大做强绿色富民产业;要落实林长巡林制度,守好“责任林”;要将森林草原防灭火作为林长制重要抓手,拉紧保护发展林草资源责任链条。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
怒江州主要领导分别到泸水市、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开展巡林调研,强调各地要深刻认识林长制的重大意义,压实林长责任,强化责任担当;要健全资源保护制度,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要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强规划管控;要细化管护人员责任,维护林区安全稳定;要规范设置林长公示牌,接受社会监督;要因地制宜发展林业产业,在打造创意产品、延长产业链上下功夫。
迪庆藏族自治州
迪庆州发布州级总林长第1号令,要求压紧压实地方林草保护发展责任;各级林长要履职尽责,深入责任区开展巡林,扎实抓好林长制落实工作,要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统领,推动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要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加强林草湿地资源保护、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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