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西构建林长制责任体系
2021年以来,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全面推行林长制总体部署,坚持以“林”为主题,以“长”为核心,以“制”为保障,以“治”为落点,做实增绿、护绿、管绿、用绿“四绿”文章,推深做实林长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及时出台《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湘西州高度重视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州、县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亲自调度、动员推进林长制工作。2021年9月,湘西州政府常务会议、州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并印发各县(市、区),截至2021年11月16日,湘西州9个县(市、区)全部出台实施方案。
二是构建“林长”体系。州级层面,由州委书记担任林长,州委副书记、州长担任第一副林长,州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为督察长,其他州委常委担任副林长。县、乡、村比照设立林长和副林长。截至目前,全州共设林长(含督察长)4427人,其中,州级林长9人、督察长1人,县级林长147人、乡级林长1028人、村级林长3560人,州、县、乡、村四级林长体系全面形成。
三是打造工作网络。大力构建“林有人管、事有人做、责有人担”的网格化管理格局,全州共明确监管员1171名、执法员511名、护林员8993名。同时,采取“州级林长包县、县级林长包乡、乡级林长包村、村级林长包组”和“监管员、执法员包村,护林员包林地小班”的形式,对“一长三员”责任区进行了区划。各县(市、区)还根据本地实际,探索性建立了“一长三员+科技特派员”“一长三员+驻村干部”组织体系,为林长制工作落实、落细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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