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海出台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
近日,珠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主体责任,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森林资源保护长效机制。
《实施方案》设立第一林长、林长和副林长,分别由市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有关负责同志担任,明确各林长负责区域。落实属地责任,督促各区(功能区)制定本级林长制实施方案,设立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林长,配齐配强基层森林资源巡护力量,逐步建立以“一长两员”为构架的林区源头管理体系,形成责任到人、分工明确、层层抓落实的森林资源管理格局,实现山有人管、林有人造、树有人护、责有人担。
《实施方案》规定了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十项主要任务,通过严格实施森林资源监管、高质量开展造林绿化与生态修复、建立完善自然保护地体系、全面提升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健全森林资源灾害风险防控体系、全面深化林业改革、创新提升依法治林水平、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推进林长制信息化建设和积极开展科普宣教活动,严格森林资源保护,维护森林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惠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绿色获得感、生态幸福感。
《实施方案》还明确了林长制各成员单位的职责,成员单位在林长的指挥协调下各负其责、各司其职,通过建立联动有效的工作机制,实现森林资源保护从林业部门唱“独角戏”到党政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大合唱”,共同推进林长制工作。(陈日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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