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设立各级林长3万余名
12月15日,广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就该省日前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进行解读。
广东设立双总林长,分别由省委书记、省长兼任,划定南岭等6个以名山命名的省级林长责任区域,并设立省、市、县、镇、村五级林长体系。目前,广东已有13个地级市和46个县(市、区)印发了实施(工作)方案,明确由地方党政一把手分别任第一林长和林长。全省设立各级林长31451名、聘用护林员31972名、落实各级监管员14038名,落实各级财政资金1.06亿元。
《实施意见》提出,力争到2021年底,广东全面建立区域与自然生态系统相结合的省市县镇村五级林长体系。到2025年,运行机制顺畅的省市县镇村五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全面建成,高质量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国土绿化和生态修复体系、现代林业产业体系、生态文化体系基本建立,每年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内,全省森林覆盖率达58.9%,森林蓄积量达6.2亿立方米。到2035年,全面推行林长制成效更加显著,各级林长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目标责任充分落实,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生态系统碳汇增量逐步提升,人民群众生态福祉持续增进,山青林茂景美、生态功能完善、全民护绿享绿的美丽广东基本建成。(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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