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野生动物保护规定》实施一年显成效
《重庆市野生动物保护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实施一年多来,重庆市各级林业部门强化学法守法用法,认真贯彻落实《规定》有关要求,积极推动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落地见效。
一是加强普法宣传。印发文件从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学习培训、规范行政许可等方面指导区县林业部门准确把握《规定》的原则要求,依法履行保护职责;利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举行启动仪式、专题培训、科普“进学校”“进社区”“进林区”等,线上线下相结合,多形式、多渠道面向公众广泛宣传普及《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受众达200余万人。
二是紧抓法规制度落实。在野生动物繁殖栖息地、迁徙地、集群活动地等重要区域,开展野生动物资源的监测保护和巡护值守;加强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单位的事中事后监管,全面规范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实行一事项一审批;常态化开展野生动物执法行动,2020年全市累计开展野生动物专项执法检查6155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23540人次,检查经营市场1488个,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17464家(次),发现问题133个,整改到位133个,查办案件290件,涉案野生动物37432只(头)。
三是完善配套制度。主动适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重大公共卫生安全风险防范的形势下野生动物保护的新变化、新要求,积极争取市政府出台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禁止非法交易、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定》。密切衔接有关市级部门、高等院校、区县林业局等单位,以实地调研、意见征集、梳理汇总等形式酝酿野生动物保护配套制度。
下一步,重庆市林业局将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进程,加快推动各项规章制度等的修订制定等工作。同时,全市各级林业部门将持续开展野生动物专项执法行动和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野生动物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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