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度重视认真整改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发现的问题
2020年11月,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要求,国务院办公厅向江苏省反馈了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发现的问题,并将部分典型问题在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进行了通报。江苏省高度重视,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督查整改工作,省政府办公厅将反馈的问题和意见细化为19项整改事项,并明确了责任单位。各有关地方和部门迅速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逐一明确整改目标、完成时限和责任人,既立足当前、解决具体问题和紧迫性问题,又着眼长远、完善落实政策措施的长效机制,深入举一反三、查漏补缺,整改工作取得良好效果。现将有关典型问题整改情况公开如下。
一、关于南京交通科技学校变换花样违规办学招生收费问题的整改情况。督查发现,2018年以来,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多次对南京交通科技学校违规办学行为采取取消招生资格、下达整改通知等处罚措施,但该校仍通过与中央广播电视中等专业学校合作招生、假借其他公司名义在已被停止办学的原校区招生办学、聘用部分无相应资格教师等方式,违规招生授课,共累计招生3819人,收费6374万元。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该校假借其他公司名义办学、安排无相应资格人员上岗等违规行为查处不力,未能有效落实监管责任。
针对上述问题,江苏省举一反三进行整改。一是严肃处理南京交通科技学校违规办学问题。停止招生资格,要求不得以其或假借其他名义开展任何招生办学。责令纠正混淆办学主体行为,通过多种方式严格区分技工教育与中央广播电视中等专业学校办学,已全部退还涉及的423名学生预缴费用64万元。全面整顿学校师资队伍,64名无相应资格授课教师已全部离开教师岗位。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向南京市委、市政府作出书面深刻检查,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处分。二是深入开展全省技工院校专项治理行动。依法依规注销37所招生不规范技工院校的办学许可,对在办的113所技工院校逐校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举措和整改时限。制定出台江苏省重点技师学院评估标准、江苏省技工学校设立审批办法,进一步明确设置标准、设置程序和办学要求,对不具备招生资质的一律取消招生资格,对办学不规范、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依法依规注销办学许可。三是建立技工院校规范管理联席会议机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成立技工院校规范管理联席会议机制,在技工院校发展规划、学校布局、资源配置、招生录取、安全稳定等方面统筹工作力量,共同加强技工院校办学资格审核。四是认真编制江苏省“十四五”技工教育发展规划。从严从紧布局技工院校,整合一批弱小散技工学校,在每个设区市建设1所省重点技师学院。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建立统一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平台,实现同平台招生、同平台注册、同平台管理,推动高职院校与技师学院、中专与技工学校双挂牌互认,打通学历与技能通道。
二、关于无锡市新吴区交管部门违规增设货车注册登记审批条件问题的整改情况。督查发现,无锡市新吴区交管部门违反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关于机动车注册登记程序和所需材料的有关规定,要求物流企业填写《机动车使用性质信息核准表》、《客货运机动车和驾驶人信息采集表》并经交管、运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才能办理货车注册登记业务。交管、运管部门审核过程中,共要求企业提供25项材料,远超规定所需的材料数量。
针对上述问题,江苏省从2020年10月20日起,严格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办理货车注册登记等车驾管业务,取消规章规定之外的事前审核和监管材料。全省公安交管部门进一步落实公安交管“放管服”各项改革措施,注重从重点车辆登记查验、重点驾驶人考试教育、严格路面执法等方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同时,密切与货运企业的经常性沟通交流,主动了解掌握货运企业在办理公安交管业务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防止增加企业办事负担等问题发生。
三、关于新沂市未兑现乡村教师专项奖励资金问题的整改情况。2019年9月,徐州市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徐州市“初心·坚守”最美乡村教师褒奖制度实施办法和徐州市银龄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经县(市、区)政府审核确认,对在乡村学校一线教学岗位满30年、仍从事一线教学的老师给予一次性1万元奖励。督查发现,徐州市所辖的新沂市2019年评选出236名最美中小学乡村教师后,以未纳入当年财政预算为由没有兑现奖励资金,老师们意见很大。
针对上述问题,新沂市于2020年10月24日、27日分别将2019年度236名教师、2020年度43名教师褒奖经费发放到位,并对2021年应享受褒奖经费的教师名单进行梳理,确保所需经费列入下年度财政预算。徐州市政府举一反三,专题调度全市“初心·坚守”最美乡村教师褒奖经费发放情况。截至2020年底,徐州各县(市、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19年度、2020年度最美乡村教师褒奖经费发放工作均已全部完成,两个年度全市分别有3420名、593名教师受到褒奖,且该项工作均已列入2021年度地方财政预算。
四、关于连云港市赣榆区私营个体经济协会“搭车”发展会员收取会费,会费支出结构不合理问题的整改情况。督查发现,赣榆区私营个体经济协会未与市场监管局脱钩,协会会长由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兼任。该协会利用租赁市场监管局办公场所的便利开展代办营业执照等中介业务,并借机发展会员、收取会费,且会费支出结构不合理。2018年至2019年,该协会共收取会费952万元,其中会员活动费支出仅占2.2%,其余大部分用于支付员工工资和房屋租金,且向市场监管局支付的房租价格明显高于市场水平,存在变相利益输送。
针对上述问题,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印发通知,加强基层协会在规范会员入会和会费收支等方面落实情况的自查检查,持续规范协会收费行为。赣榆区私营个体经济协会及下设7个办事处已于2020年10月20日搬离市场监管部门办公场所,市场监管局退回房屋租金30.05万元,在协会兼职的公职人员全部撤出。赣榆区私营个体经济协会通过登门走访、电话回访等方式联系会员20766户,对申请退会的全部办结退会退费手续。连云港市纪委监委已介入调查,按程序启动约谈问责。
五、关于连云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办事拖沓,企业复产申请久拖不决问题的整改情况。2019年10月,连云港市印发《关于做好全市停产整改化工企业复产工作的通知》,提出县级核查、市级部门复核、市政府批复的化工企业复产审批程序,其中复核环节要求相关市级部门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论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督查发现,2020年4月16日,江苏华尔化工有限公司通过灌南县向连云港市政府提交复产申请,但市环保、消防、住建等3部门迟迟未提出复核意见,牵头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也未按职责催办,导致该公司复产申请截至2020年10月16日现场督查时仍未通过,无法正常开展生产经营。
针对上述问题,连云港市印发通知,明确停产化工企业复产的整治标准、复产流程和工作要求。2020年11月多次召开化工整治工作推进会和拟复产重点企业座谈会,交流整改工作情况,加快企业复产进度。成立化工企业整治服务专班,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围绕安全、环保、消防等六个方面整治标准,加强对企业整治的现场指导和精准服务。12月11日至14日,对华尔化工有限公司等7家拟复产企业问题隐患整改情况现场指导,建立销号机制,实现闭环管理。12月31日,经市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领导小组审议通过,批复同意华尔化工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复产。
各地方、各部门要学习借鉴江苏等地对督查发现问题认真整改的好经验好做法,深入剖析共性问题和症结根源,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及时完善相关制度,切实以整改促落实助发展,全力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
2021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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