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司法协作保护松花江三湖
吉林松花江三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5月23日,吉林松花江三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与吉林铁路运输法院、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桦甸市人民法院、蛟河市人民法院、红石林区基层法院、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共同签署《吉林松花江三湖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各方主体将深化司法协作,依法防范和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以框架协议为基础,各方主体将发挥司法职能保护生态环境资源;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坚决遏制环境资源刑事犯罪;发挥民事审判职能,妥善处理环境资源民事纠纷;发挥行政审判职能,化解环境资源行政争议;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切实实现环境资源权益修复;严厉打击涉及野生动植物、林地林木、渔业资源、土地资源等刑事犯罪;将三湖保护区流域水资源、岸线资源、森林草原和湿地保护领域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作为公益诉讼的重点,着力办理一批社会高度关注的案件。
吉林松花江三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面积14.7万公顷,主要保护对象为松花江上游森林生态系统及其生物多样性。(魏静 刘宏岩 程明达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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