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荒漠化治理“阿拉善模式”
内蒙古阿拉善盟位于《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确定的“三区四带”生态安全战略格局中北方防沙带的核心区域。党的十八大以来,阿拉善盟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力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统筹推进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
阿拉善地处祖国正北方、内蒙古最西部、黄河几字弯西端,与东亚地区主要沙源地蒙古国接壤,是我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这里风大沙多、干旱少雨,27万平方公里国土中,沙漠、戈壁和荒漠草原各占1/3,沙漠面积分别占全国、全区总量的13.5%和63.1%,沙化土地面积分别占全国、全区总量的11%和49.45%,年均降雨量最少仅为20毫米,年均蒸发量最高达到4200毫米,是全国生态环境最脆弱、荒漠化程度最严重、自然条件最恶劣、治理难度最大的地区之一。这里的生态环境一度恶化,荒漠化程度不断上升,自然生态系统退化明显,群众生活“因沙受困”、经济发展“因沙受阻”,并严重影响黄河长久安澜、国家生态安全,防治治沙迫在眉睫、刻不容缓。建盟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盟上下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始终把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作为重大责任,始终把荒漠化综合防治作为生态保护建设的主攻方向,探索形成了“人退绿进、造养结合,科学创新、因症施策,以治为用、以用促治,政府引领、社会参与,持之以恒、矢志不渝”的荒漠化治理“阿拉善模式”,取得了“双缩减、双减轻、双提高、双转变”的治理成效。“双缩减”,即累计完成荒漠化治理任务9100万亩,2004至2019年间荒漠化和沙化土地分别缩减了690万亩和1130万亩。“双减轻”,即荒漠化程度明显减轻,2004至2019年间重度、极重度面积分别减少2580万亩和2790万亩;风沙影响减轻,沙尘暴次数由2001年的27次减少至近几年的3—4次。“双提高”,即森林覆盖率由建盟初期的2.96%提高至8.37%,草原植被覆盖度由不足15%提高至23.18%。“双转变”,即实现了生态环境从“整体恶化、局部高危”到“整体好转、加速改善”的历史性转变,重点区域实现了“沙进人退”到“绿进沙退”的历史性转变。
在具体实践中,主要坚持五个方面:
——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为主并立,充分发挥自然修复的基础作用。严守生态红线,留足生态空间,56.3%的国土面积划入红线范围,三旗均列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优化人口布局,以“人退”带动“沙退”,累计搬迁转移农牧民2.2万人,减畜近200万羊单位,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因素干扰。坚持集约集聚发展,推动企业进园区、产业进基地,建成一批农牧业产业园区和种养殖基地,形成“两区三园”工业发展格局,促进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良性互动。注重自然修复,加强封禁保护,草原禁牧面积1.49亿亩、公益林面积0.26亿亩,建成自然保护区(地)16个。
——坚持重点突破、全面推进并重,充分发挥工程治理的支撑作用。先后实施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退牧还草、内蒙古西部荒漠综合治理等生态项目,采取“以灌为主、灌乔草相结合,以封为主、封飞造相结合”的治沙方式,全力“阻沙握手、阻沙上山、阻沙入河、阻沙进城、阻沙断路”,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全域治理。三大沙漠扩散之势有效遏阻,“握手”之处由5处减少至2处;贺兰山森林面积增加了22万亩,覆盖率由36%提高至57.3%;境内黄河输沙量减少至1亿吨左右,黑河下游额济纳绿洲面积增加近200平方公里;重点区域绿化96.9万亩,公路“沙患”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坚持把飞播造林作为规模化工程治沙的主要举措,探索出了“适地、适种、适时、适量、封禁”的实用技术,开创了年降水量200毫米以下地区飞播造林治沙的成功范例,累计飞播近700万亩,在腾格里沙漠东缘、乌兰布和沙漠南缘分别建成长350公里、宽3—20公里和长110公里、宽3—10公里的防风固沙林带,形成了“绿带锁黄龙”的壮丽景观。
——坚持防沙治沙、增收致富并行,充分发挥逆向拉动的促进作用。大力推进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健全完善了“政府引导、企业带动、基地辐射、农牧民参与”的联结机制,培育形成了可持续农牧业和沙漠旅游、清洁能源等绿色生态产业,探索走出了“治沙”获益、“用沙”发展、“靠沙”致富的特色之路。打造全国重要的特色驼产业和生态沙产业“双子星座”取得积极进展,现代驼产业园即将开工建设,阿拉善生态产业科技创业园建成投运,初步构建了“规模种养+产品研发+精深加工+品牌营销”的发展格局,年产值突破70亿元,带动3万多农牧民增收致富。培育打造了阿拉善英雄会、金秋胡杨等知名旅游IP,5.6万城乡群众吃上了“旅游饭”、赚上了“旅游钱”。全力推进亿千瓦级清洁能源大基地建设,大力推动企业高比例消纳绿电、发电企业让利消纳企业、政府让利“产业+清洁能源”企业和弃风弃光有效利用转化,加快打造绿电成本洼地、绿能经济高地,让“追风逐日”与“扩绿增绿”同向而行、同频共振。
——坚持政策扶持、科技创新并驱,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重要作用。对国家退牧还草、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等政策进行了创新拓展,在全国率先施行“以户为主、人均受益”的补偿办法,率先推行农牧民养老保险试点,并配套出台农牧民医疗保险、就业扶持、住房保障等一揽子政策。制定出台“先造后补、统一验收”等政策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荒漠化治理,全盟18家企业、44个专业合作社、7个社会团体和3万多农牧民累计治沙830多万亩。同时,研发并推广飞播种子“丸粒化”、梭梭秋冬季人工造林、苁蓉注水接种等一批先进适用技术,为全盟社会化造林治沙提供了有力科技支撑。
——坚持家国情怀、志向品质并蓄,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为全力保护好贺兰山“母亲山”,在没有国家、自治区项目资金支撑的情况下,主动作为、敢为人先,在上世纪90年代率先实施了贺兰山退牧还林还草工程,4300名世代在此生活的农牧民响应号召、整体迁移。为确保转移农牧民“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规划设立了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实施了全区唯一的黄河四级高扬程灌溉工程,为近6000农牧民创建了新的生存和致富之地。阿拉善人民对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好家园有着特殊情结、执着追求,涌现出了“时代楷模”“沙漠愚公”苏和、“生命献给绿洲”的李德平和“四任司令”23年接力治沙等一大批防沙治沙榜样人物和感人事迹,生动诠释了“三北”精神、“蒙古马”精神,影响带动了更多人投入到防沙治沙的具体实践中。
尽管阿拉善盟荒漠化治理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生态环境依然脆弱,沙化土地面积大、分布广、程度重、治理难的基本面尚未根本改变,生态保护建设仍然任重道远。今后阿拉善盟将更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时的重要指示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做法,为筑牢我国北疆绿色长城、保障国家生态安全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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