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第1号总林长令聚焦林业生态建设
近日,湖北省宜昌市林长制办公室发布宜昌市第1号总林长令——《关于全面加强林业生态建设的令》,要求全市各级林长认真履行林长职责,切实扛起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争创林长制工作“国家激励市”,全面推动全市林业园林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提供生态支撑。
总林长令从深化林长制改革、提升国土绿化水平、防控森林灾害及破坏、推进生态产业富民4个方面,对全市林业重点工作进行部署。
总林长令要求,搭建林长制政策解读平台、组建林长制工作宣讲团、设立林长制大讲堂,推动林长制工作走深走实、见行见效。严格落实林长制会议制度、巡林制度。各级林长要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巡林任务,推动各级林长履职尽责。在此基础上,完善创新“林长+生态司法”等工作机制,全面构建覆盖全域、精准高效的林长制网格化管理体系,严肃开展林长制年度督查考核等工作。
总林长令提出,提升国土绿化水平,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和流域综合治理是关键。要聚焦宜林荒山、生态水岸、美丽通道、宜居乡村绿化,持续推进增花添彩行动,通过实施增量提质、立体绿化、串园连山、花漾宜昌等四大重点工程,为建设绚丽花城、提升城市品质内涵保驾护航。
总林长令提出,要坚持保护优先,严守生态红线,着力构建稳定、健康、优质、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打好森林防火持久战,确保不发生较大森林火灾、不出现人员伤亡,确保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下。打好松材线虫病防控攻坚战,确保疫情发生面积和病死树数量“双下降”,如期完成“十四五”攻坚目标。加强森林采伐管理,严格林地利用管理,加强天然林、公益林管护,按时完成森林督查整改销号工作。
针对如何推进生态产业富民的问题,总林长令要求,全面完成油茶产业扩面提质增效任务,建立一批示范基地。同时,持续发展林下经济、森林康养、花卉苗木、生态旅游等林业产业,不断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实施林业碳汇行动,提升森林“碳库”能力。(曾强 赵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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