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全面建立”到“全面见效” 四川凉山唱响林长制“协奏曲”
今年以来,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契机,推深做实林长履职、部门协作、源头治理、督查考核、社会参与监督、跨区域协作等创新试点工作,着力在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和安全上同向发力,努力实现林长制从“全面建立”到“全面见效”转变,不断提升林草治理效能。
创新林长履职方式 引导社会参与监督
为进一步促进各级林长精准履职尽责,提升履职实效,凉山建立了州林长指令发布抓总、林长会议协调推进、林长巡林解决问题、林长联系强化落实等制度措施,全面实施“林长+”创新试点,协调解决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有关问题。
在昭觉县,积极推行“专家林长”,选派40名林草专家林长,定期深入基层一线开展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管理指导,积极帮助林农解决在林草病虫害防治、经营管理、森林抚育和消除火灾隐患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强化了当地森林草原经营管理水平。
在普格县,林长办以“林长制知识进校园”为主题开展宣传活动,选出10名小学生代表作为该县“小林长”,极大鼓舞了学生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
西昌市积极推进“林长+项目长+专班”模式,齐头并进推动泸山森林火灾灾后植被恢复建设,累计完成植被恢复4万余亩,实现泸山重点生态功能区全面复绿;会东县大力实施“林长+国储林建设”,获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四川分行授信贷款9.87亿元,其中5.87亿元贷款资金已发放到位,切实走出了一条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具有会东特色、经济生态共生互动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
积极探索多方协作 凝聚管护工作合力
向外拓展,凝聚合力,是凉山林长制的发力方向之一。
凉山以省级林长制创新试点工作为契机,探索建立盐源县与云南省丽江市宁蒗县跨区域协作工作机制,奋力打造盐宁林长制跨区域协作示范基地,并签署了《丽江市、凉山州共同推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暨泸沽湖保护开发合作框架协议》,将两县毗邻的九个乡镇和一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泸沽湖纳入协作重点,探索建立“盐宁九乡一湖协同护绿”跨区域协作新模式,不断深化两地“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发挥区块网格和村级“一长三员”精准化全覆盖巡护作用,联合打击破坏林草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实现毗邻地区林草资源保护和发展有效衔接。
凉山还围绕野生动植物保护、林草行政执法等林长制重点工作,切实发挥部门协作力量。其中,普格县林长办联合县人大、县政协印发《关于加强人大、政协对林长制监督的通知》,选派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林长制特邀监督员,聚焦全县林长制重点工作任务,督查督导工作落实情况,筑牢生态保护底线;甘洛县林长办联合县法院、检察院、公安、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市场监管、林草部门建立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作制度,适时采取召开联络员会议、联合督查、联合执法、信息共享交流等协作方式,共同维护野生动植物安全;布拖县林长办联合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建立“林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协作机制,深化“行刑”联接,建立信息共享、协作办案、联合督办等联席制度,为全面推行林长制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张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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