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今年第2号总林长令部署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近日,甘肃省发布2023年第2号总林长令——《关于加强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令》,要求全面做好今冬明春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森林草原火灾风险,全力维护森林草原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总林长令提出4项要求。
全面压实防火责任。各级林长要切实履行好森林草原防火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会商研判和指挥调度,深入重点区域、基层一线检查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护林员”网格化精细化防控责任体系,建立和完善跨区域森林草原防火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狠抓防火责任末端落实,确保全省森林草原资源安全。
严格管理野外用火。从严落实野外用火审批制度,森林草原高火险期及时发布禁火令,严禁林区内一切野外用火活动,管控林区周边烧荒等农事用火。在林牧区要道、国有林场、各类自然保护地等重要敏感地域设立防火检查站,对进山入林人员及特殊重点人群要严格落实防护责任和措施。加大对各类违规用火行为及森林草原火灾案件的查处打击力度,建立完善野外违规用火举报奖励机制。
广泛开展宣传动员。采取多种方式,运用多种载体,加大宣传力度,坚持不懈培养群众防火意识,积极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进景区、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宗教场所活动。加强野外违规用火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增强社会公众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全面提高森林草原火灾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减灾能力。
强化应急备战准备。各级森林防火机构和责任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政令和火情信息畅通。及时修订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强化预案演练和实战实训。各级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实行24小时备勤,时刻保持临战状态,适时靠前驻防。强化火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早预警、早行动,确保及时科学处置突发火情。(刘江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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