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出台野外违规用火举报奖励办法
甘肃省林草局日前出台森林草原违法违规野外用火举报奖励办法,要求各地12月底前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形成全省全覆盖的举报奖励体系,并将开展情况列入林长制考核内容。
根据办法,在森林草原防火期、防火区内,举报野外违法违规用火行为并经相关部门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一次性奖励100—500元。发现故意纵火者第一时间举报并协助有关部门侦破该案件的,奖励1000—3000元。除物质奖励外,鼓励各地对举报人实施通报表扬、发放荣誉证书、授予荣誉称号等精神奖励。
办法明确,鼓励公民第一时间举报,鼓励举报人依法实名举报,举报事项应当说明时间、地点、违法违规责任主体、违法违规情形等有价值的线索及本人有效联系方式。举报人应当对举报事实负责,对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有关单位和他人或骗取奖金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刘江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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