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长制引领,催生林地占补平衡新机制
今年以来,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充分发挥林长制引领作用,统筹加强林地保护利用管理,提前谋划,获浙江省首批追加林地指标1080亩,保障镜湖新区重大项目建设,通过“林长协调、一办统筹、考核督进”,持续探索林地占补平衡机制,精准服务重点重大项目落地。
总林长协调,试点有偿使用调剂机制
越城区按照“开发与使用挂钩”“谁使用谁承担”原则,积极开展林地占补平衡指标有偿使用调剂机制先行先试。在区级总林长协调下,越城区人民政府已同鉴湖新区开发办签订林地占补平衡指标有偿使用协议,对行政区域内使用补充林地库指标的项目按每亩20万元标准收取占补平衡指标费,共涉及资金2544.03万元,重点保障已获批的绍兴植物园一期占用林地项目。
林长办统筹,合理安排占补平衡指标
区林长办具体负责、统筹管理补充林地指标,全面落实建设项目占用林地实施“先补后占,占补平衡”管理。同时加强林地资源的有效配置,优先确保民生需求和重点项目实施,做好林地要素保障工作,确保补充林地补得进、管得好,实现森林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林长制考核,增扩补充林地后备空间
将补充林地建设纳入区林长制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分解落实补充林地可入库面积调查任务,压实各相关乡镇(街道)工作责任。根据国土空间规划和土地用途管制相关要求,充分挖掘补充林地后备资源,截至目前,在第一批388亩补充林地省、市审核入库的基础上,进一步摸排调查出370亩、900亩两批可补充林地空间地块。(田凤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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