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协作备忘录》签署
7月26日,首次京津冀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协作座谈会在北京召开。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共同签署《京津冀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协作备忘录》,明确执法协作“1目标+6机制”模式,开启了三地林草行政执法协同发展新局面。
“1目标”即北京市门头沟区、房山区等10个区,天津市滨海新区、西青区等7个区,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张家口市赤城县等6市25个县(市、区),将与相互毗邻的县(市、区)加强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协作,形成保护林业和草原资源安全的跨区域协同工作合力。
“6机制”即协同工作中设立执法联络机制、信息共享机制、执法联动机制、协同办案机制、执法交流机制和联合宣传机制。
今年以来,京津冀深入推进林草资源保护行政执法协作,加速构建区域执法监管合力。在防火期联合开展了森林防火执法行动,实现平谷、蓟州、三河、兴隆四地森林防火联防联控,同时构建了北京市平谷区和密云区、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天津市蓟州区四地森林防火一盘棋格局。在候鸟迁徙季,结合“清风行动”“网盾行动”“候鸟迁徙保护行动”等专项行动,紧盯捕、售、购、运、食5个关键环节,统筹京津冀21支370余人的林草行政执法力量,联合开展巡查巡护协作执法,重点整顿了三地140余家非法经营、非法交易市场,同时强化网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在林业病虫害高风险期,联动开展“打击制售假劣林草种苗和侵犯植物新品种权”“2023护松”等种苗林保行政执法。
根据备忘录,三地将围绕秋季候鸟迁徙、冬季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等开展执法联动。(记者尚文博 通讯员方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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