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草局驻乌鲁木齐专员办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召开2023年度工作座谈会
近日,国家林草局驻乌鲁木齐专员办(下称专员办)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下称自治区检察院)召开2023年度工作座谈会。专员办党组书记、专员张志刚和党组成员、副专员刘斌,自治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霍冰华和第一、第八检察部负责同志,双方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专员办首先对自治区检察院多年来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双方建立协作机制以来,通过检察指导、立案监督等方式,有力推动了全疆涉林草案件查处整改,规范了林草资源管理,打击了重大破坏林草资源违法行为,对推动地方党委政府依法履行林草生态保护建设主体责任,促进监督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生态保障。去年一年,专员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森林督查和草原变化图斑核实为抓手,挂牌督办121起重点案件,并将案件线索抄送自治区检察院和相关协作部门,持续加强林草资源保护管理情况监督。目前,挂牌案件已销号120起,行政处罚1064万元,收回林地8691亩、草原62亩,追责问责117人。对监督工作中发现的涉刑案件移送难等问题,提出了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检查等四点建议。
检察院指出,加强林草资源保护管理的检察与监督,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体现,也是人民检察院的本职工作。协作机制建立以来,通过双方共同努力,相向而行,取得初步成效。下一步,自治区检察院将从国家和新疆大局出发,继续加强协作配合,互通有无,共同做好保护与发展工作。进一步加强检察院与专员办、行政与司法的衔接,使各项工作更加便捷、顺畅。进一步完善机制,借鉴兄弟省行刑衔接经验,通过制度形式予以明确,提高执法效率,将协作机制转化为治理效能,推进自治区林草资源治理现代化。
座谈会上,参会人员还对各自工作中的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和热烈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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