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草局驻大兴安岭专员办森林督查工作成效显著
森林督查工作利用遥感技术,构建了“天上看、地下查、网上管”资源监控体系,变被动为主动,对推动监督区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提升森林资源管理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自2017年重点国有林区开始实行卫片全覆盖开展森林督查工作以来,国家林草局驻大兴安岭专员办坚持把案件督查督办作为首要职责,加大森林督查和案件督查督办力度,林业集团破坏森林资源案发总量和森林督查发现案件数量持续“双下降”,案发总量、损毁林地和林木数量分别从2017年的950起、1176公顷、775立方米下降到2022年的37起、5.8公顷、6立方米。森林督查发现案件数量分别从2017、2018、2019、2020、2021年134、22、13、4、2起,到2022年实现了森林督查“零”案件,大兴安岭林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形势不断向好的方面迈进。
大兴安岭专员办主要采取了以下有效措施:
(一)抓预防,打牢保护资源法制基础。大兴安岭专员办坚持生态保护、普法先行和“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置”的原则,积极开展送法下基层活动,举办《森林法》及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知识讲座,林业普法做到了林业局、林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资源管理系统领导干部全覆盖,依法经营和保护森林资源意识深入人心。2022年8月联合林业集团举办了林长制专题知识讲座,讲解林长制及林长履职法律知识、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引起热烈反响,提高了林长依法履职、依法治林能力。
(二)夯基础,确保森林督查工作质量。一是梳理数据。在森林督查工作开展前,事先组织受检林业单位梳理上报检查年度内各类森林经营活动、资源案件等矢量数据,统一传送到判读单位使用,使判读工作有的放矢,提高了判读质量。同时,密切掌握、分析、研判案件发生发展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督工作。二是加强培训。举办由负责森林督查工作人员参加的森林督查培训班,讲解森林督查疑似图斑现场核实检测、案件准确定性定量、核实问题精准分类和追诉历史积案法律知识以及如何规范撰写森林督查自查报告等森林督查业务知识,保证了森林督查工作质量。
(三)求协作,形成案件督办工作合力。大兴安岭专员办积极发挥协调引领作用,形成案件查处和资源问题整改合力。与规划院、监测中心、行署、林业集团加强联系,共同研究森林督查工作事项。与行署、林业集团建立了领导、部门协作会议制度,共商案件及资源管理保护管理问题整改工作。与驻在地检察院、纪委监委建立工作联系,使监督工作“长牙、带电”,联合督办推进了多起疑难毁林开垦刑事案件查处工作,震慑了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
(四)全覆盖,消除资源监督管理盲区。大兴安岭专员办在森林督查工作中坚持两个“全覆盖”。一是案件督办全覆盖。坚持把森林督查工作开展前林业单位日常发现上报案件纳入森林督查督办整改范围,与森林督查发现的案件坚持同一整改标准,做到了检查年度内所有案件督办整改全覆盖,防止执法单位立而不查、查而不处、处而不严等问题发生。二是受检单位全覆盖。坚持对有疑似图斑林业单位逐一全覆盖现地复核督办,增强了林业单位保护森林资源责任意识。
(五)强督办,提高案件问题整改实效。大兴安岭专员办加大案件跟踪督办整改力度,按照案件整改“四到位”要求跟踪督办整改。在2022年森林督查和案件清零销号现地督办整改工作中,查出林业集团37起历史积案和2022年11起自查发现上报案件存在案件未查结、涉案林地未收回、收回林地未恢复植被等问题,及时通报行署、林业集团,督办加大问题整改力度,提高了各级林长和林草执法单位责任意识,也提高了监督工作的威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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