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草重点工作 | 草原保护修复
国家林草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对标对表党的二十大新部署新要求,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和推进林草工作,奋力谱写林草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草原是我国重要的生态系统和自然资源,也是农牧民赖以生存的生产生活资料,对于维护生态安全、推动乡村振兴、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具有重大意义。2018年机构改革后,国家突出草原生态优先的工作方针,草原事业发展进入了新阶段。作为草原保护修复主管部门,国家林草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出完善草原调查监测、草原保护、生态修复、草业发展、执法监督、保障支撑六大体系,报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修复的若干意见》,指导19个省区市出台意见措施,着力推动草原保护发展。我国草地面积39.68亿亩、居世界第一位,草原综合植被盖度50.32%,鲜草年总产量5.95亿吨。
2022年,完成2021年度草原监测评价,完成全国种草改良任务4821万亩,并开展落地上图。实施草种繁育基地建设任务31.56万亩,达产后年草种产量可新增1.5万吨。完成草原有害生物防治任务2.07亿亩,持续推进草原有害生物普查月报告制度。督促有关省区落实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强化草原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监管。推进和规范基本草原划定。依法规范建设项目占用草原。强化草原执法监督工作,通报一批破坏草原资源典型案件。开展首批18处国有草场建设试点,探索草原生态保护修复与草业协同发展新模式。推介12处“红色草原”,以绿色发展促进红色资源保护传承,以红色资源赋能草原地区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国家林草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推行草原休养生息为主线,持续加强草原保护修复工作。一是贯彻落实《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修复的若干意见》,加快推进《草原法》修改。二是持续开展草原生态修复,实施草原种草改良5190万亩以上,落实任务上图入库管理,开展工程绩效评估。启动草原鼠虫害绿色防控示范试点。三是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深入开展草原变化图斑抽查核查处置,适时约谈典型违法案件。开展草畜平衡示范试点,对草畜平衡制度落实成效进行监测评价。因地制宜、分类推进草原承包管理和确权登记。四是科学利用草原,创建草原保护发展综合改革试验区。指导规范重大项目、保供煤矿使用草原审核,稳妥推进“草光互补”试点。积极推进草原公园和国有草场试点建设,挖掘新一批“红色草原”。研究规范草原碳汇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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