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新时期国有草场 探索草原高质量发展新路径
草原是重要的生态系统和自然资源,是重要的生产资料和牧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国有草场是指国家管理和经营的草场,也指在国有草原上从事草原保护建设、草产品生产和开展放牧等利用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国有草场建设规划要以草原资源为基础,草原管理功能为支撑,大力开展草原生态修复治理,科学利用草原生产和生态功能,建设集草原资源保护、草原生态修复、合理利用草原等集经营管理于一体的多元化、多领域融合发展的新时期国有草场。随着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推进,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力度不断加大。国有草场建设是新时期草原生态修复的重要举措,做好国有草场规划是建设国有草场的必然要求。
规划定位要根据国有草场草原资源现状、分布特点、保护现状等情况,依照“因地制宜、分类管理、兼顾特色”的宏观指导策略,以《国土空间规划》和《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总体布局为基础,综合考虑区域发展条件和需求,立足于保护修复草原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遵循“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的理念。要根据国有草场内不同草原类型、不同发展方向,采取针对性经营措施,积极开展智慧草场建设,促进国有草场和农牧区协调发展,走绿色低碳、共同富裕和谐之路。
科学设定发展目标和规划内容,及早发挥国有草场在生态保护、科学利用方面的功能和效益,将植被盖度、草群高度、产草量,可食牧草比例等指标设定标准。在保护修复、科学利用、科普教育、智慧管理、生态产业、灾害防控、基础设施等方面进行规划。加强草原保护修复,丰富生态产品供给,均衡公共服务能力,将国有草场建设性质定为“生态修复示范型”“草畜平衡试验型”“生态产品供给型”和“草原康养旅游型”,把国有草场打造成集草原生态治理、科学利用、产品供给和康养旅游等功能于一体综合性或类型特色鲜明的国有草场,突出典型示范作用。
根据国有草场建设内容,按照“保护优先、适度开发、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将国有草场构建“点、区、园”的布局结构。“点”即国有草场空间的合理布局和试点范围划定。“区”即国有草场根据草场自然条件及草原资源状况,将国有草场分为生态保育区、生态修复区、利用示范区和综合管理区。“园”即在生态修复区,进行补播改良、已垦草原治理、鼠虫害防治、补充灌溉等综合措施,建设草原生态修复示范园。在利用示范区,以乡土草种基地建设为契机,打造草原种质植物园;以人工饲草基地建设为基础,打造种、加、储一体化的现代草产业园;开展退化草地形成与演化机理研究,建立草原监测、科研科普研究园;以草原文化和生态景观为基础,打造传播草原特征鲜明的民族文化园和康养旅游观光园。在综合管理区,以现代科技为支撑,建设国有草场智慧管理展示园。形成整体布局合理、保护修复适宜、产业特色凸显、草原文化鲜明、管理体系完善、基础设施完备的建设格局。
通过国有草场建设,使草原生态服务功能明显提升,草原质量显著提高。区域草畜可持续发展,草原管理现代化持续推进,不断提高草原的综合效益和规模经济效益。延长产业链条,推动草原畜牧产业结构升级换代,促进畜牧产业向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和现代化方向发展,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贡献草原力量。(王林 周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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