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加速制度改革 规范企业运行
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在全面推进国有林区改革的实践中,牢固树立企业思维,完善企业发展机制,强化企业流程管理,以制度管人,按流程干事,不断健全完善绩效考评体系,推动企业规范有序运行。
推进公司制改制,加速改革进程。制定了集团《章程》及各项管理制度37项,初步形成了集团现代企业“1+N”制度体系。集团下属企业改制有序推进,制定下发了《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直属企业公司制改制方案》,完成了商贸总公司改制工作及古莲河露天煤矿、农工商联合公司、林田公司3户企业改制方案。十个林业局制定了公司制改制推进方案,改制工作有序推进。成立了僵困企业资产管理中心,对集团所属僵困企业进行集中管理、分类处置。
科学定岗定编,优化人员配置。强化组织机构设计,在满足职能需要的情况下,严控机构、编制和职数设置,发挥机构编制管控的基础管理作用,努力做到人尽其才、精简高效,为发展添动力、增活力。制定了《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本部机关“三定”方案》,集团本部机关部门从原来32个缩至22个,减少比例为31.25%。规范了十个林业局机构设置和管理人员编制,出台了《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机构编制管理办法》《林业局基层单位机构管理编制和职数设置的指导意见》等文件,10个林业局共精简机构219个,精简比例达到31.4%。
规范制度流程,强化对标管理。在业务流程、行政流程和日常流程的基础上,按照党群管理制度、战略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风险管理制度和运行管理制度七大类别,对工作流程进行细化分类,达到制度和流程类别相统一。编辑完成《管理流程汇编》15本,编制完成各项工作流程2173项。
严格考评体系,激励担当作为。建立和完善绩效考评体系,坚持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结合,把生态效益放在首位。根据集团各单位主要职能、职责实行分类考核,建立了林业局五大类34项绩效考核体系、直属企业五大类22项绩效考核体系。针对林业局和直属企业加强了企业监测力度,修改完善了集团绩效运行主要指标完成情况监测制度,形成了7个方面18项主要运行监测指标体系,为集团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将各林业局已经定岗核编和正在经营的43户中小企业纳入监测范围,全面掌握企业运行动态,及时预警、纠正编差。(黄国栋 刘佰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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