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自然更好地生产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大自然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基本条件。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陕西省林业系统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奉绿水青山之命、举生态空间之治”,坚持构建“以红带绿、以绿映红”的总体格局。
如今,人们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已经有了比较深刻的认知。其实,在分化出一二三次产业之前,就存在着更早的生产、更本原的产业——自然的生产,它生生不息,提供着生态产品、生态服务。进入21世纪,自然的生产更呈现欣欣向荣、蓬勃发展的新业态。
林地、草地、湿地是自然生产的三大载体。绿水青山,意味着更强的自然生产力、更多的生态产品、更优的生态服务。近年来,陕北黄土高原整体由黄变绿,陕南秦巴山脉绿色更加厚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有所增强、生态产品生产能力有所提升、生物多样性有所恢复,人与自然的关系向着和谐共生迈出了重要步伐。
目前,我国正编制各级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专门规划出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城镇空间和线性空间。其中,对于大部分内陆省份而言,生态空间的主体就是林草部门负责管理的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四大生态系统。从功能上来看,生态空间可分为四大类区域。
第一生态空间——生态核心区。即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目前,陕西省各类自然保护地面积约占国土空间的10%。其中约一半面积是核心保护区,禁止一切人类活动。
第二生态空间——生态管制区。为确定生态保护底线、资源利用上限,国家启动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把自然保护地和自然保护地之外的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生态脆弱区划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只允许有限的有规定的人类活动。这又一次深化和拓展了人与自然的空间约定,为自然的生产赋予了更大权能。
第三生态空间——生态控制区。生态空间内占比最大的是生态控制区。我国一部分公益林已划入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但大部分公益林仍在“红线”外,还有“红线外”的禁牧草地、自然湿地、自然荒野,均可划入生态控制区。陕西省生态控制区约占全省国土空间的40%。
第四生态空间——与农业共享区。商品林与可放牧的草地、刈割的草地、人工湿地,一起构成第四生态空间,也可称为农林空间。这些生态空间应以生产更多的生态产品或提供更多的生态服务为主要功能取向和价值导向。
进入新时代,林业部门要坚定地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扎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之以恒实施深绿战略,不断解放和发展绿色生产力,不断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和持续性,不断增强生态产品生产和生态服务供给能力,让人民群众尽情享受绿水青山带来的自然之美、生命之美、生活之美。
陕西生态环境保护,不仅关系自身发展质量和可持续发展,而且关系全国生态环境大局。我们要有保护好中华家园内园、核心园的生态自觉、生态自信和生态担当。要站在自然一边,当自然生产的好帮手。在现有生态用地规模的基础上,通过人工措施,调整优化空间结构、绿色植被结构,可持续升级生态空间的自然生产力。要充分利用潜在的造林空间,加快建设储材储碳的国家储备林基地。
要实行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严格落实草原森林湿地休养生息政策和沙化土地封禁保护措施,丰富完善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巩固发展退耕还林还草成果,持续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切实推进秦岭、黄河、长江三个生态空间治理十大行动。
要推进天然林与公益林管理并轨,深化国有林场和集体林权改革,建立健全生态效益补偿补助机制,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发展生态友好型经济,促进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价值转化。要发展多种产业模式,探索形成“生态+N”生态经济体系。
当前,陕西省已经建成省、市、县、镇、村五级林长制体系,五级党政主官担任林长,履行守绿、护绿、增绿、用绿、活绿之责,运用自然赋能,让自然更好地生产。(作者党双忍为陕西省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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