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草局驻云南专员办推进森林督查案件督办工作
近日,国家林草局驻云南专员办派出2个督导组,到云南省普洱市和红河州两个州市,对澜沧县、蒙自市和弥勒市等6个县市开展森林督查案件督办。
督导组根据各县自检自查情况,抽取违法面积较大的图斑,查阅相关档案材料并进行现地复核,实地了解违法事实、案件查处进展和整改情况。
督导组与当地党委、政府召开会议,强调森林督查和施行“林长制”重大意义。督导组指出,经过多年的森林督查,违法面积、违法案件数量都明显下降,森林资源保护的整体形势向好;督导组要求,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做好森林督查工作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最新要求相结合,坚持生态优先,保护第一;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案件,严禁有案不立、以罚代刑;林草部门要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的协作配合,紧盯林地收回和植被恢复,确保案件查处整改到位。(滕全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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