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十四五”时期林草生态保护修复规划》正式实施
根据西藏自治区发改委工作要求,2021年3月,自治区林草局委托国家林草局中南院与西藏林规院合作开展《西藏自治区“十四五”时期林业和草原发展规划》编制。
《规划》编制工作历时一年半,经历了收集资料、外业调查、数据分析、规划编制、征求意见等多个阶段,于2022年7月29日,由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正式印发实施。
中南院防灾减灾处接到编制任务后,组织精干力量组成项目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多次进藏积极开展外业调查调研,实地考察重点区域生态现状,分析研究生态保护修复措施。
项目组从造林绿化工程、草原保护修复工程、重要湿地保护工程、防沙治沙工程、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工程、野生动植物保护工程、林草有害生物防治工程、森林草原防火工程等八方面规划了具体工程和建设任务。对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进行科学布局,对全区林草资源实施全面性、多元化的保护和修复,切实将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生命共同体从理念落实到实践,为筑牢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和建设美丽西藏奠定坚实基础。(黄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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