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出台10条林业措施稳经济促增长
浙江省林业局日前印发《关于助力稳经济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出台10条林业系统助力稳经济政策措施,涵盖林地要素保障、生态修复、碳汇交易、自然保护地管理、林业产业发展、林木采伐管理、公益林调整等方面。
这10条措施包括:追加下达市县级林地定额1.5万亩,加大对各地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支持保障力度;优化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批服务,提高审批效率;加大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力度,推进名山公园改造提升行动,加大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林业碳汇项目开发和交易,推广安吉县竹林碳汇收储交易做法,制定浙江省林业碳汇(碳普惠)开发方案;优化完善自然保护地规划管控措施,压缩国家级森林公园、海洋特别保护区及各类省级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的审批时限;将省级风景名胜区部分审批权限委托到市级林业主管部门;鼓励林业企业积极参加第15届义乌森博会等展览展销并减免相关费用;加快森林康养和生态旅游产业复苏振兴,支持开展生态旅游节庆或宣传推介活动,谋划一批名山游、古道游、康养游的经典线路;加大森林经营采伐政策支持,人工商品林主伐限额年度结余可结转使用,抚育采伐、低产低效林改造可调整使用主伐和更新采伐限额;完善省级以上公益林调整机制。(张科 赵希元 陈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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