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草局驻北京专员办开展林地行政许可委托实施情况评估,辖区四省市委托实施情况总体良好——严格依法依规 快捷便民利企
2021年2月起,国家林草局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行政许可审批权下放到省级实行委托管理。这些项目下放后实施情况怎样,是否还可继续委托?为加强委托工作监管,今年6月,国家林草局部署各派出机构对2021年2月—12月各省林地行政许可受委托情况开展评估。国家林草局驻北京专员办于7月上旬对监督辖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四省市的受委托实施情况开展评估。
为完成好这次评估工作,北京专员办制定评估方案,对四省市共55个受委托项目依法依规、客观公正、高效严谨地开展评估。经过评定,北京专员办认为,四省市对于委托工作都能严格依法依规,落实各项审批制度和流程,按照相关规定要求,严格保护林地的同时,简化流程、便民利企,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委托实施情况总体良好。同时,四省市也因地制宜,创新探索出一些经验做法。
北京市的委托项目办理实现全程网办。申请人可以在区级政务服务中心实体大厅享受一站式服务,或在“网上大厅”在线申请,最终获取电子版许可决定,实现不见面审批服务。
国家林草局将使用林地行政许可委托到省级后,省去了原有省级主管部门上报国家林草局的环节,简化了流程环节。在此基础上,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采取首席代表审批制度,将相关处长、分管副局长、局长逐级审签的流程压缩为首席代表一个环节。这样,北京累计压减审批办理时长近1个月,为建设项目加快投资落地争取大量时间,获得办事企事业单位一致好评。
河北为确保审批过程的严谨、全面,制定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会商制度》。审批项目由省林草局森林资源管理部门进行审查,根据项目内容召集其他相关处室进行综合研判和会商。会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审批工作,确保了审批项目的公开透明和客观公正。
与河北的会商制度相类似,山西建立了重点审批事项的协调机制。对于省以上重大建设项目,前期阶段由森林资源管理部门牵头,组织相关业务处室、单位对项目建设的涉林审批、核查事项办理流程及进度安排进行统一协调,保障了审批过程的多角度、全面性,也提高了项目涉林审批办理速度。
建立项目前期使用林地核查制度是山西省的另一创新。在项目立项前,由县级林业部门对项目拟选址区域涉及林地、自然保护地等情况进行核查,就项目使用林地的合规性出具书面核查意见,协助项目建设单位和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合理选址。这种工作前置的创新,体现了山西省林业部门服务的主动性,也最大限度减少工程建设对林地、林木资源的占用和消耗。
天津的亮点在于将服务与监管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推进审批服务前移,摸排涉林要素,为使用林地单位、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及问题解答;将所有审批的项目全部纳入事中事后监管数据库,定期开展监督,对监管过程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确保有效监管。
近年来,国家林草局持续深化林草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林草营商环境建设,并明确要求各项行政许可委托下放不能一放了之,各派出机构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评估。北京专员办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确保辖区四省市行政许可受委托工作“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迟诚 尚明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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