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丨洪田林改让老百姓真正受益
分山到户、明晰产权、联户经营……1998年,福建省永安市洪田镇洪田村自发进行一场均山、均利、均权的集体林权改革,闯出了集体林改的一条新路。
做优林下经济、发展生态旅游、探索竹林碳汇……曾经的“中国林改小岗村”,如今山更青、水更绿、人更富,林改持续释放活力。
一场历时24年的改革,唤醒了沉睡的山林,激发起农民的热情,也给洪田村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2002年,时任福建省省长的习近平同志深入林区开展调研时强调:“林改的方向是对的,关键是要脚踏实地地向前推进,让老百姓真正受益。”
从此,“让老百姓真正受益”成为洪田村集体林改贯穿始终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支撑着洪田村林改不断向纵深推进。
改革核心:分山到户权责明
1994—1997年,洪田村盗伐林木、破坏森林资源现象日益严重。洪田村那时已进行了林业股份合作制改革,但村民们普遍认为,山上的林木虽然人人都有股份,但不知道自己的林子具体在哪,加上多年来村民没有从林业收入中得利,许多人都抱着“事不关己”的心态,总认为不法分子盗伐的是集体的林木,与自己关系不大。
因为林木林地产权不明晰,面对盗伐,村民不管,干部怕管。“要致富,上山去砍树”的村风民风难以从根本上扭转。
如何保护好树木,又如何让百姓吃上安心饭?问题摆在洪田村面前。
“能不能把山林像土地一样分给农民?”1998年5月,一项伟大的改革在洪田村开始酝酿。
4个多月后,洪田村核定全村山场类型、面积、蓄积和出材等情况,统计在册人口,分山到户,把“集体林”变成“个人林”;随后,在尊重村民意愿的前提下,引导村民实行联户经营,为洪田村实现适度规模经营、加强护林力量、提高经济效益奠定了基础。
改革成效:靠山养山百姓富
林业经营体制改革后,洪田村被确立为南方重点林区之一——永安市第一个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村。全村所有山林权属全部按规定落实到农户或联合体,实现了“耕者有其田、务林有其山”。村民在集体林业经营中的主体地位进一步确立,参与林业改革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空前高涨。
洪田村林农通过对承包的山林进行砍伐出售或二次流转直接获益370余万元,年人均得利4000多元,有效盘活了村集体林木资源,为林农靠山养山提供了有效保障。
通过林改,村集体经济持续发展壮大,林农从林业经营中得到实惠,林农视山林为“珍宝”,呵护有加。爱林护林、防治病虫害、预防森林火灾等成为千家万户的自觉行动。一片片山林都有专人专职轮流管护,有效制止了盗砍滥伐林木等不法行为。
近年来,洪田村加强山林精细化管理、科学化经营,提高山林的综合效益。林农在育林中采取挖大穴、施基肥等科学方法,促进林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把山地当田耕,把林竹当菜种”的高效经营模式得到推广。
深化改革:创新是不竭动力
推进改革的路,洪田村“摸着石头过河”。深化改革的路,洪田村持续发扬“敢为人先、积极创新”的林改精神,在探索中创新,在创新中突破。
推动林农深化合作,联合18个农户组建了文山家庭合作林场,带动全村成立了绿源笋竹等8个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全村1.89万亩林地资源实现了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收储1580亩林地用于培育大径材,引导和带动村民培育大径材基地,有效提高林地生产力;成立村级林业担保基金,推广普惠林业金融产品“福林贷”,有效破解了林农贷款难、担保难的瓶颈;大力发展竹加工产业,建成1500亩的洪田竹加工产业园区,入驻具有一定规模竹加工企业8家,辐射带动半成品加工企业40余家。
目前,洪田村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蓄积量分别达到76.26%和22.28万立方米;村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998年的2878元增加到2021年的25270元,洪田村因林改实现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
改革未有穷期。洪田林改带着24年改革所积累的经验与启示继续向前,让洪田百姓在林改中更广泛、更持久、更公平受益。(黄海 杨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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