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改20年,福建交出亮丽成绩单
近日,福建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推进林业改革发展再出发”新闻发布会,介绍习近平总书记在闽工作期间亲自推动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林业“八大工程”实施情况。
20年来,福建持续推进林权改革,基本完成明晰产权主体改革任务,实现“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放宽人工商品林采伐限制,有效落实林木处置权和收益权。大力发展林下经济,积极创新林业投融资机制。全省累计培育各类新型林业经营主体近1万家、经营面积近1600万亩。特别是,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等9项改革做法被推广到全国;三明首创林票、碳票等做法,成为全国林业综合改革典型;南平“生态银行”入选中国改革2020年度十大案例。
福建持续推进科学经营,始终坚持森林资源保护与修复并举,着力实施“八大工程”中的沿海防护林工程、江河流域生态林工程、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城乡绿化和绿色通道工程等四大生态工程。沿海防护林建设面积从4275万亩增加到4485万亩。全省生态林平均亩蓄积8.6立方米。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不断提高,2002年以来新增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1个、新建省级自然保护区9个,武夷山国家公园成为全国首批正式设立的5个国家公园之一。城乡绿化和绿色通道建设成效明显,2002年以来全省累计完成植树造林3949万亩,完成义务植树14.27亿株;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4.13%,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从10.8平方米提高到15.04平方米;深入实施百城千村、百区千带、百园千道“三个百千”绿化美化行动,实现九市一区获评国家森林城市和所有县市全部获评省级森林城市,改造提升森林公园71个,建设森林步道644公里。目前,全省森林覆盖率达66.8%。
福建持续推进绿色发展,始终践行可持续发展、绿色发展理念,大力实施“八大工程”中的商品用材林工程、竹业花卉与名特优经济林工程、林产工业工程、森林旅游工程等四大产业工程,积极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推动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2002年以来,全省着力建设一批速生丰产林、国家储备林、珍贵用材林基地,实施一批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示范项目,全省乔木林单位面积蓄积量每亩7.8立方米,比全国平均水平高23.8%,累计生产商品材1.24亿立方米。全省竹产业总产值达831.4亿元,花卉苗木全产业链总产值达1164.8亿元,均居全国前列。全省经济林面积达2565万亩,总产值447.92亿元。培育形成一批产业链条完整、辐射带动力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林业产业加工集群,全省林业加工产值达4820.8亿元。全省森林旅游产业总产值达881.1亿元,授牌“森林人家”700多家,创建森林旅游、森林康养示范基地51个。全省林业产业总产值从2002年的635.9亿元增长到2021年的7021亿元,增长11倍,年均增长近13%。
福建持续推进林农增收,通过采伐林木和发展竹业、木本油料、花卉苗木、林下经济等绿色富民产业,有力促进了山区经济发展和林农脱贫致富奔小康。2021年,包括广大林农在内的福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32万元,重点林区林农涉林收入约占总收入的1/4。不断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2007年率先实施江河下游地区对上游地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补偿和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标准提高到每年每亩23元;聘请林农担任生态护林员,增加林农收入;完成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43.9万亩,给予林权所有者合理补偿。鼓励林农就近到林业加工企业就业,积极开发林业碳汇,推广碳中和、一元碳汇等场外交易,为林农增收开辟新途径。
下一步,福建将不断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高起点深化林业改革,高标准提升森林质量,高质量强化生态保护,高效益发展富民产业,高品位弘扬生态文化,高水平建设智慧林业,高层次推进闽台融合。(傅凯峰 刘建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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