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发布2022年第1号总林长令
近日,黑龙江省委书记、总林长许勤,省长、总林长胡昌升共同签发2022年第1号总林长令——《关于落实林长制做好当前重点工作的令》,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切实担负起林长职责,坚决扛起维护国家生态安全重大政治责任,为国家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作出龙江贡献。
总林长令明确各级林长要提高政治站位抓好落实,压实各级林长主体责任,切实担负起林长职责,明确责任区域、责任指标、工作重点和措施保障。切实履行林长义务,在责任区域内开展巡林督查。要制定完善林草资源网格化管理机制,打通林草资源管护“最后一公里”,实现山有人管、林有人造、树有人护、责有人担。
总林长令要求强化林草资源保护修复、抓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推动林下产业振兴发展、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强化工作督导考核问责,推动黑龙江省林长制由“全面建立”到“全面见效”,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加快建设美丽龙江和生态强省。
全面推行林长制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工作举措,截至2021年底,黑龙江省设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组织体系,明确各级林长10698名,建立以“五项制度”为配套的“1+5”林长制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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