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访安徽省池州市市级总林长、市委书记方正
安徽省池州市森林资源丰富,全市林地面积55.1万公顷、森林覆盖率60.38%、活立木蓄积量3145万立方米。近年来,池州市扎实推进林长制改革,坚持把健全责任体系作为关键步骤,把筑牢生态屏障作为核心任务,把统筹系统治理作为实践方式,把深化改革创新作为有效动力,不断将林长制改革优势转化为林业治理效能。
记者:池州市林长制改革有哪些做法?
方正:池州市坚持党政同责、部门联动,构建山有人护、事有人做、责有人担的责任体系。
立好组织架构。池州市全面搭建总林长-副总林长-林长-成员组织架构,全市共设立各级林长1793人、各级林长办703个,实现四级林长全覆盖。市级总林长带头实地督导,市林长办月通报、季调度,跟踪问效、压茬推进。
划好责任片区。池州市以行政区域管理为主,建立责任区域明确、监管有力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网格,累计划定各级林长责任区2273个,覆盖全市5个县区(含九华山风景区)、56个乡镇街、636村(社区)以及六大类23个自然保护地,实现每个责任区的林长制改革任务落实有“长”领衔、有部门牵头、有单位协同。
搭好基础平台。池州市以各级林长责任区为落点,搭建“五个一”服务平台。建立“一林一档”1793份,组织编写“一林一策”1793本(份),配备“一林一技”2043人,整合全市95支护林队伍,落实“一林一员”3526名,结合社会治理“一村一警”包村联系制度,整合森林公安和治安民警力量,落实“一林一警”1562人。
记者:池州市林长制改革有哪些亮点?
方正:池州市立足实际,鼓励基层创新,在林权改革、林产发展、智慧护林等方面形成经验、作出示范。
试点探路林业“三权分置”。2017年,池州市以东至县为试点区,开展林业“三权分置”改革,出台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制度以及林权流转审查、备案、登记等配套制度,核发林地经营权流转证,提高工商资本进入林业生产领域的积极性。目前,全县共核发林地经营权流转证522宗,登记流转林地面积2.2万亩。林农亩均年流转收入185元,为改革前的12倍。
多元发展促进林产增效。池州市积极打造“1+N”林业产业发展格局。推进全域森林旅游业发展。2020年,全市森林旅游从业人员超10万人,接待游客超2302万人次、收入144.83亿元。石台县、九华山等皖南腹地富林地区发展“林业+康养”产业,重点打造九华山森林特色小镇,建设石台西黄山富硒农旅度假区森林康养基地。贵池区、东至县、青阳县等丘陵地带发展特色林下种植,打造焦枣、黄精、牡丹、茶叶、葛根等林业产业示范基地。
科技助力爱林护林。池州市运用新型测绘技术,对全市5105株古树名木和275万亩生态公益林进行GPS定位,逐株生成唯一的电子身份信息,并开发“我爱我树”APP,开展古树名木线上认养和“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活动。(记者刘倩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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