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再立新功(现场评论)
梳理和总结好脱贫攻坚战的制度成果、治理经验、发展路径,用于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中,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具有重大意义
不久前,笔者来到山西省吕梁市石楼县小壶口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采访,发现该合作社已经进行“股份制改造”:法人持股20%,村级集体持股15%,社员持股65%,之前面向贫困群众,如今已对全村人员开放,实行现金入股。造林合作社的经营范围也由过去的单一造林,向村庄美化绿化亮化,过水桥等基础设施建设,养猪场、养牛场、耕地托管经营等转变,实现了多元化发展。
造林合作社作为一项重要创新,近年来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植树造林、污染防治等方面扮演了重要角色。从吕梁山地区的脱贫攻坚实践看,发展造林合作社可谓一举多得。如今,“股份制改造”,经营“多元化”,全面推广“支部+”模式……在充分兼顾个人收入与村集体收入的前提下,吕梁市对造林合作社进行规范、提档升级,使之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再立新功。
党的十八大以来,脱贫攻坚取得了令全世界刮目相看的重大胜利。在农村地区,“两不愁三保障”普遍实现,农村基层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乡村面貌焕然一新。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从体制机制创新、法治德治完善到产业发展帮扶、市场主体培护,从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创新到干部人才培养、新型农民队伍建设等,都积累了大量成功经验。从吕梁市造林合作社发展情况看,梳理和总结好脱贫攻坚战的制度成果、治理经验、发展路径,用于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中,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具有重大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以更有力的举措加强乡村振兴顶层设计,首先应对脱贫攻坚战的政策措施、体制机制进行梳理、评估,整理出效果好、可持续的举措和机制,逐项分类优化调整,以求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获取更多的制度保障。与此同时,应对脱贫攻坚战中的资源投入、产业投入、服务投入、基础设施投入等进行评估,深挖发展潜力、补齐治理短板,力求在新发展阶段实现集约高效发展,创造更大的发展效益。
无论是脱贫攻坚还是乡村振兴,关键在人、关键在干。在脱贫攻坚过程中,各地锤炼了一支政治过硬、群众认可、能力突出、作风过硬的优秀干部队伍,也培养出一批爱农村、懂技术、懂管理的农业人才。做好“十四五”时期“三农”工作,要把这些优秀干部和优秀人才留住、用好,做到人尽其才、人尽其用,为乡村振兴提供人才保障。脱贫攻坚也给发展相对滞后的乡村地区带去了一笔宝贵文明财富,如市场规则意识大大提升、遵法守法精神普遍推广等。进一步发扬扶贫扶志、扶贫扶智的好做法、好经验,有助于培育更多市场能力强、技术能力强的经营主体,清除发展要素有序流向乡村的体制机制障碍。
新生活,新起点,新奋斗。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依然在农村。系统总结、创新传承脱贫攻坚的经验财富,推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在政策机制、产业发展、人才培养、乡村治理等方面有序贯通、有效衔接,必能推动农村改革发展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绘就一幅更加壮美的乡村振兴画卷。(山西分社记者刘鑫焱)《 人民日报 》( 2021年01月28日 07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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