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全面推行“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
河南省林长办公室、省人民检察院近日联合印发工作方案,在全省全面推行“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
方案明确了林长、检察长以及“林长+检察长”成员单位、联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和主要任务,提出建立信息共享、案件线索移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衔接、调查协作和检测鉴定技术支持、联合专项整治、联合调研、公益执法林和公益诉讼监督员7项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机制落实、督导考核、宣传引导4项保障措施。
方案要求,要建立省级“林长+检察长”联席会议制度,省、市、县(市、区)设立“林长+检察长”联络办公室,市、县参照省级模式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县级以上林长办公室和检察机关要加强沟通协作、创新工作举措,适时联合开展“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落实情况调研。要将“林长+检察长”工作纳入全面推行林长制重要考核内容。(王东风 王振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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