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十四五”草原保护修复利用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通过专家评审
近日,国家林草局发展院编制的《兴安盟“十四五”草原保护修复利用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规划》),在乌兰浩特市顺利通过评审。兴安盟林业和草原局组织召开了审查会议,来自兴安盟林草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发展院项目团队对发展基础、总体要求、总体布局、重大工程、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了详细汇报。《规划》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两个屏障”的战略定位,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的系统治理,推动绿色转型。通过“北部岭南草甸草原生态安全屏障区”“中部黑土地草原保护修复区”“南部科尔沁沙地草原保护修复区”的划分,系统性的解决兴安盟森林草原保护修复工作。
经与会专家和领导质询和讨论,对《规划》给予高度评价,认为《规划》现地调研详实、定位准确、目标明确、规划措施落地可行,一致同意通过审查,建议按照此方案完成兴安盟十四五期间草原保护修复建设。(郑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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