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头”开始 幸“盔”有你
为提升我市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提高骑乘电动车时安全头盔佩戴率,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郑州市文明办关于文明单位(村镇、校园、社区)带头落实电动车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有关要求的通知》的要求。1月28日上午,我处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同志学习了《郑州市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综合提升实施方案》。会上杨军辉书记强调:一是此项行动是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举措,要牢固树立“先塑文明人、再建文明城”的理念,持续开展市民文明行为养成教育。二是要着力提高市民游客文明素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主题创建活动。三是加大宣传,营造氛围。用好园区内的LED屏幕和宣传展板。进一步增强市民的公德意识,让文明有礼、安全出行蔚然成风。
学习结束后,我处立即组织党员志愿者在南环公园西门口开展头盔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志愿者对骑电车者、过往行人派发宣传资料100余份。同时,现场劝导未戴头盔的市民要以身作则,遵守交通规则,倡导佩戴安全头盔预防措施的必要性,培养文明交通的良好风尚。
通过此次活动,让广大市民切身了解骑行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认识到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不仅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更是对生命的敬畏,对幸福的守护。下一步,我处将宣传工作常态化,进一步广而告之,形成浓厚氛围,真正使安全出行、文明出行内化为每一位群众的自觉行为,形成全社会同频共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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