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剑湖湿地探索野生动物致害赔偿机制
随着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不断加大,在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的剑湖湿地,野生动物种群和数量明显增加。同时,紫水鸡、灰鹤等野生动物“闯祸”毁坏庄稼的情况也日益增多。
部分农户为防止野生鸟类啄食农作物,在自家农地周围安装废弃渔网,对鸟类构成威胁。为有效破解野生动物保护与肇事之间的矛盾,降低野生动物肇事对周边群众造成的损失,剑湖湿地管护局采取“边理赔、边普法”的工作模式,取得显著成效。
严格落实赔偿机制,保障群众利益。剑湖湿地管护局把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理赔作为减少群众损失的重要举措,严格落实野生动物肇事赔付机制,接到群众反馈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理到位,开展受损评估,收集赔付资料,为群众受损赔付吃下“定心丸”。
开展广泛普法宣传,推动社区共建。在“世界湿地日”“爱鸟周”等节点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基础上,利用开展理赔工作之便,将相关法律法规普及到每个家庭。同时,到损害较集中的村落以“书记院坝会”“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方式,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积极动员广大群众共同学法、守法、用法。
加强巡查与监控,预防肇事发生。为减少野生动物肇事事件的发生,剑湖湿地管护局加大了巡查和监控力度。分组分片定期在野生动物活动频繁的区域进行巡查,并在关键区域安装布控监控设备,实时监测野生动物动向。一旦发现野生动物接近群众庄稼,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引导,预防肇事事件发生。(段鉴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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