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场圃总站指导晋中市公益林建设
今年以来,山西省晋中市各县(区、市)国有林场和国有苗圃进行了不同程度地调整和整合,承担国家、省级公益林管护的国有林场人员变动较大,国有林场整体性、协同性、功能性弱化,对发挥生态修复和建设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影响。针对此类问题,11月23—26日,山西省国有林场和种苗总站深入晋中市灵石县、祁县、榆社县、昔阳县的国有林场场部、管护站和苗圃进行实地调研,并对公益林建设、场圃深度融合提出指导性建议。
一是继续做好生态修复和管护工作。国有林场要在保障基础工作有序开展的局面下,积极作为,充分发挥技术优势,持续加大集体公益林托管面积,实现资源监管高效率、林场发展有后劲的目标。
二是充分发挥国有苗圃科研性和保障性功能。各县(区、市)要高度重视苗圃事业发展,保障国有苗圃用地不减少,充分发挥国有苗圃地公益事业的优势,积极进行新品种培育、种苗科研,发挥保障苗木的作用,发展壮大苗木事业,为义务植树、新造林项目提供优质苗木,进而提高广大群众爱绿植绿的激情。
三是不断加强公益林的管护。各县(区、市)要用好用活公益管护资金,在保证权利人利益的同时,不断加强国有林场的基础设施建设、森林资源管护和资源后续培育工作。
调研期间,调研组还进行了政策解读和业务传授,全面提升了晋中市对公益林和苗圃工作的政策理解和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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