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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沂出台科学绿化实施意见

2021-12-02分类:园林资讯 阅读:25

日前,山东省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针对制约全市科学绿化的主要问题,坚持“科学规划引领、优化资源配置、完善政策机制、强化资源管护”原则,围绕造林绿化、资源管护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重点,结合山东省政府关于科学绿化试点示范省建设的部署要求,明确9项工作任务和5项保障措施,解决“在哪造” “造什么” “怎么造” “怎么管”的问题。

目前,临沂市有林地面积593.3万亩,森林覆盖率23.49%,森林蓄积量1600万立方米,继续实施大规模国土绿化的增量空间十分有限,同时面临着生态防护林质量低、绿水青山转化金山银山的途径和方法不明确等问题。

在哪造?《意见》提出,要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和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高质量编制绿化规划;科学划定绿化用地,实行落地上图精细化管理。山区县要结合沂蒙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实施,以宜林荒山荒地荒滩、荒废和受损山体、退化林地草地等为主开展生态脆弱区造林绿化。平原县区要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科学规范、因害设防建设农田林网。城市绿化要突出临沂的历史文化主题,大力倡导文化建园。通过拆迁建园、绿地改园、棕地建园、拆墙透园和见缝插园等方式,新建一批综合公园、专类公园、口袋公园。“十四五”期间,中心城区将新增口袋公园150处。建设中心城区滨水景观绿道、市域滨水景观绿道和县域风景名胜绿道,建设林荫道路。鼓励通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利用废弃闲置土地增加村庄绿地。依法合规开展铁路、公路、河渠两侧及湖库周边等绿化建设。统筹推进环村林、四旁植树、乡村绿道、庭院等绿化,做到见缝插绿、应绿尽绿。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禁止在河湖管理范围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

造什么?《意见》明确,要优化树种草种结构,加大乡土树种草种种质资源普查、保护、采种生产、良种选育推广和种苗繁育基地建设力度,鼓励优先采用乡土树种草种绿化。坚持绿化与美化相结合,生态与经济并重,选用常绿树种、彩叶树种、经济树种和吸收二氧化碳能力强且自然寿命长的碳汇树种。在水土流失严重、河流、湖库周边等区域选用抗逆性强、根系发达等防护功能强的树种草种,在农村“四旁”(水旁、路旁、村旁、宅旁)选用优良珍贵乡土树种。居民区周边绿化避免选用易致人体过敏的树种草种,加大杨柳飞絮、致敏花粉等治理力度,提升城乡居民绿色宜居感受。严禁使用未经引种驯化的外来树种和带有危险性有害生物的种苗用于造林绿化。

怎么造?《意见》提出,要高标准编制作业设计,区分荒山、平原、村庄等不同绿化需求,科学设定造林密度、配置方式,因地制宜建设林地水利设施、管护设施、林道、生物防火林带等林业配套基础设施,合理确定造林绿化、森林经营的目标、模式和规模,严格按批准的造林作业设计进行施工建设。工程造林作业设计要明确良种使用和种苗质量要求,推广使用良种壮苗。绿化项目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用地、用水、树种、草种选择、技术路线等内容进行合理性评价。完善工程建设程序,强化工程质量监督,加强行业诚信体系建设。

充分利用城乡废弃地、边角地、房前屋后等见缝插绿,推进立体绿化,完善居住区绿化,提升城乡绿地生态功能,做到应绿尽绿,有效发挥绿地服务居民休闲游憩、体育健身、防灾避险等综合功能。除必须截干栽植的树种外,应使用全冠苗。严禁采挖和移植天然大树、古树名木等具有重要保护价值的树木。严防栽植“断头树”,防止“一夜成林”“快速成景”等急功近利行为。

加强森林经营抚育,建立健全绿化后期养护管护制度和投入机制,加大人工纯林改造,开展健康森林建设。以国有林场为重点分批次实施修复改造和森林质量精准提升,优化森林结构和功能,提高森林生态系统质量、稳定性和碳汇能力。科学发展特色经济林果、花卉苗木、林下经济等绿色富民产业,积极推广应用乡土及适生植物,试验推广应用自衍草花和宿根花卉,促进野生种群恢复,满足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生物多样性保护。鼓励发展商品林,在不破坏生态的前提下,采取集约化经营、合理利用森林、林木、林地的方式,提高商品林经济效益。

怎么管?《意见》提出,要加强森林资源保护。落实森林防火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森林草原防灭火一体化;建立健全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地方政府责任制,健全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监管和联防联治机制;建立古树名木图文档案和电子信息数据库,对古树名木实行挂牌保护,及时开展抢救复壮。加强城市规划区内的湿地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对废弃矿区、裸露山体尽快实施修复。强化资源监督管理,严厉查处乱砍滥伐、非法开垦、非法侵占林地草地和毁绿、占绿等违法、违规行为。遏制违规新增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植树造林问题发生。组织开展森林督查、城市园林专项检查等森林资源保护专项行动,建立破坏森林资源案件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资源监测评价,建立生态修复“一个系统、一张图、一本账”。对国家和省财政投资的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推进全过程监管,将绿化任务和绿化成果落到实地、落到图斑、落到数据库,结合数字城市建设,提高遥感信息技术的应用水平,实现科学绿化“一张图”管理。

为保障科学绿化深入开展,《意见》还提出有关保障措施。完善土地支持政策,对承包并绿化荒山面积1000亩以上或开展国土绿化、生态修复达到1000亩以上且达到预期目标的经营主体,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经依法办理用地审批和供地手续,可将3%的治理面积用于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相关产业开发。完善投入机制。各县区要将国土绿化列入预算,建立营造林奖补机制,将造林绿化后期管护纳入生态护林员职责范围。完善森林生态效益横向补偿机制。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厘清生态资源产权,探索开展林业碳汇、“两山银行”、旅游康养等盘活森林资源资产、助力集体和农民增收的经验做法,加快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打通生态产品价值转化通道,为顺利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提供生态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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