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通山森林覆盖率10年增8.59个百分点
新修订的《通山县第五次森林资源普查调查报告》显示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森林覆盖率达到65.55%,相比2009年第四次森林资源普查结果59.96%,10年增加8.59个百分点,增幅14.3%,全县林木绿化率达72.2%。
近年来,通山县紧紧围绕“山通水富、绿色发展”总目标,树牢“两山”理念,加快推进全域绿化,着力补齐生态短板,不断擦亮生态大县名片,努力让绿水青山颜值更高、金山银山成色更足、林业大县底蕴更厚,实现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三效兼收”。
一是灭荒添绿,做好增绿文章。该县从抓好造林模式、经营模式和发展模式创新入手,让荒山变青山。通过政府政策激励,采用公司制、股份制,专业合作社制等多种形式,鼓励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到造林工作中来;结合各乡镇、各行政村不同实际,因地制宜探索经营管理模式。推行公司+基地+合作社(村组织) +农户“4+”经营管理模式,由市场主体负责造林、村级合作组织和林农负责经营管理,构建公司、村集体与农户利益共同体,实现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统筹兼顾、齐头并进;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大力实施退耕还林、绿满荆楚、精准灭荒和石漠化治理等林业重点工程项目,将造林资金向贫困村倾斜,将造林岗位向贫困户放开,通过引导贫困村集体组织和贫困户参与发展经济林产业,4万多名农村劳动力变为造林工人,人均年增收0.5万元,实现集体产业发展、群众就业增收、生态环境改善“三赢”。
二是强化管护,做好护绿文章。该县充分利用天保区外扩大天然林保护范围的机遇,强化116.2万亩天然林和106.1万亩国家级公益林、11.15万亩省级公益林管护;利用政策将3060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转为生态护林员,每天坚守在绿水青山间,为森林资源保护增加了一道坚强的屏障,实现扶贫与护绿双赢;用好的选聘202名村级专职防火员加强森林资源管护,严格实行奖惩管理,自2014年起在全省率先尝试至今还每年从中选出优秀者进行表彰;利用制度约束,严格林地定额制度和采伐限额管理,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
三是全面治理,做好复绿文章。县政府多次开展非煤矿山整治,重视矿山复绿工作,使得被破坏的青山得以恢复绿色,先后全面停止了九宫山自然保护区内5家硅石矿开采企业、洪港郭源矿山等的开发,根据通山县政府协调部署,县林业局负责矿区内植被恢复和绿化工作,在经过多次深入实地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通山县九宫山自然保护区突出环境整治矿区复绿工程实施方案》《九宫山自然保护区矿区复绿整改工程实施方案》等,使工程实施有了科学而又切实可行的依据。做到科学规划,依“规”实施,组织精干力量,克服困难,确保复绿取得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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