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发布2024年第1号林长令
近日,广东省清远市发布2024年第1号林长令《关于春季造林绿化工作的令》,要求抓紧抓实2024年储苗、备耕、造林等准备工作,迅速掀起造林绿化热潮,推动绿美清远生态建设取得新成效。
林长令提出,要统筹谋划,规划绿化用地。当前清远市国土绿化依然存在数量不够、品质不高等问题,一些贴近群众的“四旁”“五边”仍有不少植绿扩绿空间。山上造林要坚持目标导向,着眼全市18.41万亩林分优化、30万亩森林抚育等重点任务,结合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治改培综合治理、林业产业发展等工作,集中连片开展林分优化,持续提升森林质量。城乡绿化要坚持城乡一体,以乡镇绿化为重点,县、镇、村三级协同推进,合理安排绿化空间。要突出抓好收集“百千万工程”首批典型县镇村和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示范点造林绿化工作,做到设计科学、施工合理、便民利民。要聚焦高速路两侧、国省道和乡村道两侧、江河两岸、广场、街道、校园、机关企事业单位庭院、城乡结合部、村头村尾、房前屋后等群众常来常往的地方,采取见缝插绿、立体植绿、拆违建绿、补种乡土阔叶树种等方式植绿补绿,全面提升乡村绿化水平。要把群众生产生活周边的山地作为重点,多种树,多建设简易实用的山地公园、郊野公园。
林长令部署,提前储备,落实苗木来源。种苗保障是造林绿化的基础性工作。各地要及时掌握本地区供需情况,做好苗木储备。市属国有林场、省级保障性苗圃等要发挥示范作用和技术优势,加强良种壮苗培育储备。鼓励就地育苗或上山取苗,降低育苗储苗成本。要深入推进订单育苗工作,加快建设优质苗木储备基地,提高优质苗木生产和储备能力。各地要建立辖区内和邻近省市县之间苗木供应共享调拨机制,及时解决苗木结构性出缺问题,做好动态储备,确保今年绿化树苗充足、良种壮苗、质优价稳。
结合实际,科学选择树种。坚持适地适树,多种生态效益较好、经济效益较高、群众喜爱的乡土阔叶树种。既可以种植高大乔木树种,如榕树、香樟、秋枫、铁冬青、木棉等;也可以种植经济林果,如荔枝、龙眼、益肾子、杨梅、黄皮、青梅等;也鼓励种植景观好、价值高的红锥、楠木、格木、沉香、母生等珍贵树种,使植下的树逐渐成为泽被子孙、长期释能的“绿色银行”。村庄绿化要尊重客观实际、尊重群众意愿科学配置乡土树种、经济林果和珍贵树种。
林长令强调,广泛动员,发动社会力量。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要积极参与县镇村绿化工作。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领撬动作用,采取以奖代补、先造后补等方式鼓励支持社会资本参与造林绿化。各地要积极创建义务植树示范基地,打造群众义务植树尽责平台,多形式宣扬爱绿、植绿、护绿风尚,形成全社会参与绿化美化的良好氛围。要积极组织开展“我为家乡种棵树”“我为家乡添片绿”,建设“企业林”“思乡林”等活动,鼓励引导乡贤、企业和专业协会通过捐资捐物、认种认养等形式参与造林绿化;鼓励企业和个人利用荒山荒地开展造林绿化和经济林果种植,协同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和绿色产业发展;要用好绿美广东公共服务平台,拓宽“认种、认养、认捐”渠道。
林长令要求,协同推进,形成工作合力。各级林业、发展改革、财政、农业农村、交通运输、水利、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部门绿化职责,要把县镇村绿化作为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重要部分,作为“百千万工程”的重要内容落实落细,按照职能分工协同推进,形成工作合力。各级林长要认真履职尽责,督促落实相关部门绿化职责,协调解决造林绿化的重难点问题,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氛围。各地各部门要结合“百千万工程”,将造林绿化目标任务、时序进度、质量成效等纳入重点工作督查范围,对各地苗木储备和备耕造林情况进行实地核查,安排领导干部包片办点和技术干部蹲点指导,推行科学绿化、节俭绿化,确保造林绿化工作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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