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阿克苏聚力“五绿”协同推进林长制工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位于天山南麓、塔里木盆地北缘,林地总面积1916.46万亩、森林活立木蓄积量1460万立方米,草地面积5174.37万亩,各类湿地总面积234.42万亩,各类自然保护地13个1156.27万亩,资源禀赋优势突出。
林长制是我国林草发展的重大制度创新。阿克苏地区率先在全疆建立地、县、乡、村四级林长体系,形成护绿、增绿、管绿、用绿、活绿“五绿”协同推进的体制机制,林长制成效日益显现。
每年,适时召开林长制领导小组会议,颁布林长令,印发工作要点。及时设立地、县、乡、村四级林长、副林长3789名,推进网格化管理,科学划分护林网格1247个,设立国家公益林管护站(所)156个,有专职管护人员1022名、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3414名。架设并更新林长制公示牌1431块,建立林长制“1+N”制度体系,林长带头压实主体责任、带头开展巡林巡查、带头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高位推动林长制落实见效,各级林长按照巡查频次开展巡林工作。地、县、乡、村四级林长累计完成巡林10万余人次,发现并解决问题2万余个。
为努力创造新的绿色奇迹,阿克苏地区坚持四级林长抓林果,林果业人均收入约6200元,较2021年提升17.4%,占农牧民人均收入的28%,成为农民增收致富的“摇钱树”“幸福果”。森林覆盖率从20世纪80年代初期3.35%提升到9.06%。天然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稳定在37%以上。
创新建立“林长+检察长”联动工作机制,推行“刑事惩治+公益诉讼+生态赔偿”生态检察模式,实现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有机衔接。阿克苏地区先后建立了全疆首个检察公益林项目、公益诉讼生态修复绿化基地、公益诉讼生态环境保护观察点等7处,当事人补植树木上万株、修复草地300余亩、生态损害赔偿42万元。
发挥好督查考核“指挥棒”作用,开展林长制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各级党委、政府落实属地责任,地、县、乡、村四级林长履职尽责,林长制全面实施成绩突出。在年度自治区林长制督查考核中,阿克苏地区均为考核优秀,排名全疆前列。阿克苏地区温宿县被国务院评为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成效明显单位,成为全国林长制工作表彰激励的8个市县之一,也是西北五省唯一入选的县市。阿克苏市获评自治区2022年度林长制激励县,成为自治区首批林长制激励的3个市县之一,也是南疆唯一入选的县(市)。
目前,“五绿”协同推进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实现全地区森林面积、森林蓄积量增加。草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林草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惠民生态产品更加丰富,为建设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的大美阿克苏作出林草贡献。(徐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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