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守护古树名木 传承文化遗产
古树是活着的生态遗产,是一个地方的生态文化名片。散落在内蒙古大地上的4484株散生古树名木和169个古树群,见证了祖国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承载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乡愁。为加强古树名木资源保护,内蒙古自治区开展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工作。
内蒙古不断完善古树名木制度建设,规范保护举措。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切实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通知》,明确坚持属地管理、落实挂牌保护、强化抢救复壮、加强补充调查等要求,规范新增古树认定、死亡古树确认等程序。支持盟市因地制宜制定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如《呼和浩特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乌海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赤峰市古树名木管理办法》等,进一步细化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强化资源档案管理,在普查的基础上,定期持续更新古树名木和古树群数据资源。全区启动“一树一档一牌”建档挂牌保护行动,推行党员认领古树活动,出台认养补助政策,落实管护奖励资金。
古树名木保护,科技是关键。内蒙古设置专项资金,积极开展古树复壮、古树名木管理和养护、古树生长特征和趋势研究,探索减缓古树衰弱措施方法,积极引入无人机监测技术、生物防治方法,创新运用科研成果开展抢救复壮工作,持续采用科技手段强化保护。根据古树名木等级划分和衰弱情况开展“一树一策”评估,加大复壮、抚育力度,对症实施病虫害防治、防雷保护、增设围栏、封堵树洞、加固、支撑等措施,共抢救复壮古树3700多株、抚育139株。
积极向财政部门争取补助政策,强化对古树名木养护人的资金补助。呼和浩特市每年补助散生古树1000元/株、古树群3000元/群,赤峰市元宝山区每年向村集体奖励古树资金800元/株,鄂尔多斯市投入专项资金保护“油松王”。
联合公安、住建部门整合工作资源,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专项行动方案,集中时段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整治破坏古树名木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坚持集中打击整治与健全长效机制相统一。
一直以来,内蒙古十分重视古树文化传承,不断挖掘古树名木的历史文化,讲好古树名木故事。出版了《内蒙古一级古树名木》《青城古树》《通辽市古树名木》《赤峰古树名木》《万木争荣·兴安盟古树名木欣赏》等图书画册,很好展示了内蒙古古树名木风采。拍摄了宣传片《古榆园》《胡杨古树群》、微电影《古树与少年》。内蒙古自治区3株古树、2个古树群入选“双百”古树名单,阿拉善盟《胡杨》、赤峰市《油松》、呼和浩特市《圆柏》和《杏树》摄影作品分别在全国古树名木保护摄影大赛中获奖。持续开展古树名木保护科普工作,各盟市充分利用古树名木保护科普宣传周活动,大力宣传本地区古树名木资源特色和保护措施,营造保护古树名木良好氛围。(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工作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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