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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总林长令聚焦林草湿资源保护发展

2024-11-04分类:园林资讯 阅读:20

10月29日,贵州省发布2024年第2号总林长令《关于做好林草湿资源保护发展工作的令》,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推进美丽贵州建设,在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中走前列作示范。

林长令从六个方面对林草湿资源保护发展工作进行部署。

一是坚决守住森林防火底线。严格落实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聚焦解决“火源管控力度不够”“人民防线筑得不牢”两个普遍性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持续抓好宣传教育、隐患排查等工作,守住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安全底线。同时,重视扑救行动安全,完善应急预案,加强训练演练,统筹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综合防控能力。

二是持续强化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治。推进防控攻坚行动,严把监测预警、防治作业、检疫封锁关,遏制疫情传播蔓延,开展枯死松树监测普查,强化疫木闭环管理,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做好重点生态区域疫情防控。

三是全面加强森林草原湿地资源保护管理。抓好督察、审计及督查发现问题整改,执行查办预警及线索处置机制,强化基层机构能力建设,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行为,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四是科学开展好国土绿化。实施林草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推进树种结构调整,开展城乡绿化美化,落实部门绿化责任,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

五是扎实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保护农民和林业经营者权益,推进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优化公益林建设管理,创新采伐管理制度,推动现代林业产业体系建设。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和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创新发展林业碳汇等新业态、新模式。

六是全面履行森林草原湿地资源保护责任。各级林长认真履职,有关单位积极发挥作用。林长办强化工作督促落实,完善工作机制,以林长制实现林长治,为生态文明建设出新绩作出贡献。 (赵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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