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林草局全面强化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
内蒙古自治区生境复杂、多样,孕育丰富的野生动植物资源,截至目前,全区有维管束植物2619种,其中,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2种,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45种;有陆生野生动物613种,其中,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52种、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17种、自治区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75种。共建立有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26个,国家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33处。
近年来,内蒙古各级林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紧扣“贯穿一条主线、办好两件大事,弘扬蒙古马精神,闯新路、进中游”的目标,始终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修复,全区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群数量及其栖息地(生境)均得到了有效保护,丹顶鹤、大鸨、猎隼等濒危野生动物种群数量得到不断提升。
一是夯实管理基础。将各地打击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工作纳入平安建设绩效考评指标体系,督促各地充分发挥护林员、草管员作用,不断加强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生境地保护,强化巡护值守、动态监测、疫源疫病监测、收容救护及行政许可监管等工作。
二是保护濒危物种。在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放归了麋鹿27只、普氏野马12匹,现生存状态均健康良好。2024年3月,在乌梁素海放归了由北京麋鹿生态实验中心引进的20只麋鹿。
三是保护迁徙动物。组织全区各地妥善有序开展过境黄羊等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2023年12月-2024年3月期间,大规模黄羊等野生动物从蒙古国迁徙到内蒙古自治区区兴安盟、二连浩特市等地,各地政府及林草主管部门积极作为,安排专项财政资金用于购买饲草料、盐砖等补给,并设立饮水点、建立巡护站,规范合理设立临时野生动物救护站点救助受伤受困个体。
四是开展专项行动。4-6月,会同多部门联合开展了“清风行动2024”,共查办野生动植物案件101起。6-9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虎等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专项整治行动,对45家人工繁育、展示展演活动等相关从业机构进行了核查。
五是安置罚没物品。积极接收海关等执法机关移交的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对查没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进行保护性安置,具备展示条件的向社会公众教育、展示。2024年截至目前,内蒙古林草局共接收各执法机关移交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3528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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