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郯城县“林长+检察长”携手保护古树名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效应,近日,山东省郯城县林长办联合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开展巡林,全面推进林长制落地见效。
巡林组一行先后到重坊镇、胜利镇等地开展实地督导检查,重点查看古树名木等工作。古树名木是自然界和前人留下的珍贵遗产,是森林资源中的瑰宝,是有生命的文物,更是郯城大地悠久历史的见证。
近年来,郯城县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保护古树名木的工作要求,建立完善古树名木资源档案,进一步提升全社会保护古树名木的意识,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成效显著。
“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是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重要举措,保护好现有古树名木,是大家共同的责任与使命。下一步,郯城县将继续常态化推进“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持续加大巡察力度,切实做好森林资源保护中的检察监督工作,为更好地守护“生态绿”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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