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总林长令聚焦候鸟保护专项行动
近日,湖南省发布第4号总林长令,决定从即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在全省开展候鸟保护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候鸟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守护候鸟迁飞、越冬安全。
总林长令提出5项要求。
一是压紧工作责任。各级林长要充分认识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重要性,不断增强候鸟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进一步健全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候鸟保护长效机制,全面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是落实巡护值守。各地要持续加大候鸟主要迁飞通道、越冬地、繁殖地以及疑似打鸟点的巡护值守力度。各候鸟保护站点要安排工作人员蹲点值守,并落实情况报告制度,清理非法捕鸟网、打鸟杆、电子诱捕装置等猎捕工具,排查非法猎捕、交易、食用场所及行为人,及时发现并制止威胁候鸟迁徙和生息繁衍的行为。
三是强化执法监管。各级林长要督促法院、检察、宣传、网信、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林业等有关部门,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猎捕候鸟等野生动物的通告》要求,密切协作、严格执法,加强对农贸市场、餐饮场所、网络平台、货物运输等重点区域、重要环节的监管,有效打击非法猎捕、交易、食用候鸟等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震慑一片。
四是提升保护能力。各地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注重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完善跨区域保护协作机制,强化科技支撑和人才培养,推进候鸟保护站点基础设施建设,配齐配强巡护值守设施和监测装备,做好候鸟迁飞动态监测,以高水平保护服务高质量发展。
五是抓好督导评价。各地要将候鸟保护纳入林长制重点工作和督导考核范围。各级林长办要会同同级林长制有关成员单位开展督促指导,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并对重大问题挂牌督办。对因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导致辖区内发生重大候鸟案件(舆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刘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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