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启动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探索
今年6月,广东省林长办、省林业局要求广州等3个市和5个县(市)开展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探索工作。近日,广州市出台《广州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探索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到2025年,广州市将实现每年新增森林质量优化提升和造林绿化面积20万亩以上、森林蓄积量15万立方米以上,林业产业总产值达1550亿元,基本形成现代集体林权制度。推动林业适度规模经营,提高森林经营水平和林地产出率,促进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不断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实现“绿富”双赢,打造广州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引擎”。
《方案》提出6项改革内容,16项具体举措。聚焦重点改革举措、先行探索实践、林业产权确权、林业经营管理、林业产业发展、财政金融支持6个方面,强化林业主管部门统筹协调能力,加快推进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全面完成林权登记存量数据汇交工作;发挥国有林场示范带动作用,支持从化、增城、花都等区开展先行探索;推动集体林地适度规模经营,依托各级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有序流转林地林木;探索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进完善产业林长制,鼓励林业企业申报各类认证,支持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建设;将林业产业纳入农业产业发展等政策支持范围,发挥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引领作用,鼓励社会力量入林兴业富农。
《方案》要求,广州市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纳入林长制重点工作内容,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依托林长制和绿美广州生态建设相关机制,统筹推进改革各项工作。市林业园林局将牵头抓总,协调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同时联合市委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等多个部门及各区政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改革任务顺利推进,为鼓励市区各单位勇于创新、敢做敢为,《方案》强调,要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加强跟踪指导,及时制止和纠偏不当开发行为,对工作不力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同时加强典型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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