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郧阳区“林长+警长”让伐木林地重新复绿
近日,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林长办、检察院会同法院、政府机关、人民监督员一行到白桑关镇石门墩村孟某伐木林地,检查公益诉讼林地复绿情况,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
雨后初晴,空气中弥漫着水汽,放眼望去,石门墩村满目皆是绿色。在村干部的引导下,大家来到曾经的伐木现场。山道两侧的坡面上,一株株杨树苗茁壮生长,整个山坡恢复了往昔的模样。
2023年1月,郧阳区白桑关镇村民孟某未办理手续伐木16株,制成短板材件。郧阳区检察院将该案提起公诉。十堰市检察院认为,孟某滥伐林木的行为破坏了生态环境,造成了生态服务功能损失,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应承担侵权责任,赔偿所造成的生态服务功能损失。
根据十堰市林业局的环境损失评估,检察机关对孟某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并建议林业及属地部门,督促孟某在原地或指定地域补种所伐林木5倍的树木,补种树木坚持适地适树,优先采用乡土树种、乔木树种。
经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孟某对检察机关认定的事实无异议,当庭表示同意承担生态修复、认购碳汇等民事侵权及赔偿责任。孟某在林业和当地政府部门的督促下,购回杨树苗,抓住节令,在指定地点采取秋季植树、春季补植的方式,栽下树苗100余株。 (徐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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